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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 青岛汇融昌被罚款3万

2018年06月29日 09:54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06/28/content_5969234.htm

自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以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广告监管,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该局了解到,青岛汇融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因对其广告用语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文件,被执法人员查处,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事,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青岛汇融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在其宣传中对于“收益率、回报率”等信息的宣传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经过调查研究,确认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针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被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对青岛汇融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处罚。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汇融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于2017年06月27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有:为上级公司联系业务(依据金融办、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公安局、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信网还查询到,该公司营业执照已经在2018年6月20日时被撤销。信网随后致电其上级公司青岛汇融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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