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质量提升 助推高质量发展 共筑质量诚信 维护消费者权益

人民网:引领阳光消费新常态 构筑质量共治新时代
2000余家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开展“3.15”质量诚信承诺活动

时间:2021-02-21   来源:人民网

正值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未来在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全面改善民生等方面更加着力,同时发出了推动质量诚信的最强音:“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消费要汇小溪成大河……”一时间,老百姓点赞的声音在网络上澎湃。

点赞是举手之劳,关键是如何干起来,拼起来。日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检协会)在持续举办15届“3.15”活动的基础上,再次创新发力,在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的支持下,携手2000余家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引导企业主动发布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的自我声明,督促企业践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引领阳光消费新常态,积极推动质量社会共治的新活力。

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启动以来,社会反响热烈。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日前率先代表企业界通过中国经济网记者的采访发出了强烈的呼吁:身处改革的年代,在全社会对质量创新需求的压力下前行,我们号召企业要奋发有为,砥砺前行;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来创新促进质量诚信的提升,才无愧于我们所处的改革时代。

格力集团作为16年以来持续参与并见证了“3.15”活动发展的中国质检协会会员企业的代表,董明珠日前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向社会作出承诺并践行质量诚信,让老百姓放心地阳光消费。今年春节前后的‘马桶圈事件’,应该是值得我们检讨的。在过去十多年,我们很多企业都出现了盲目地追随市场需求,并存在偷工减料、产品质量不好等不诚信的行为。今天,当我们的产品好起来了,但消费者却不信任了。质量诚信不是一时之功,而是一世的追求。”

作为“3.15”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的发起人,中国质检协会常务理事、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我们2015年‘3.15’活动的主题是:坚持以质取胜,让消费者质量和服务同享;建设质量强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质量事业有着坚定情怀的张明说:“总理的报告,为我们增添了更加强劲动力!实现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共筑质量强国梦,我们责无旁贷!”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主任、中国质检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柯振权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我们作为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自2000年开始就在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的支持下,持续在‘3.15’活动中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该活动因其既可让企业通过第三方质量专业组织来向消费者作出可信的承诺,又能让消费者简单直接地了解到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标准,深得广大企业的信赖和消费者的喜爱。”

中国质检协会理事、会员工作部主任陈平对记者表示,质检系统在近期将“依法监管、阳光消费”确定为2015年“3.15”活动的主题。中国质检协会组织开展2015年“3.15”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就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树立“人民质检、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质检、理解质检、支持质检,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造质检工作新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建设质量强国发挥积极的作用。

中国质检协会理事、企业工作部主任杨晓东告诉记者,中国质检协会在2015年“3.15”活动中组织开展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不仅得到了2000余家优秀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而且得到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而倍显意义重大而深远。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在于,不仅能够营造良好质量社会氛围,有效推动“三个转变”;而且可以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同时还能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中国质检协会理事、企业工作部副主任王剑介绍说,目的明确,依据清晰,接下来就是如何完成一次次突破,实现一次次的创新,我们对该项活动的组织一以贯之地强调严谨认真,并紧扣时代脉搏,不断创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质检协会以第三方质量专业机构向消费者“传递信任”的方式向广大企业推荐使用“3.15”诚信承诺活动专用的“质量诚信验证”和“产品真假鉴别”双效专用标识,为广大消费者选购产品提供科学、公正、权威的指导,就是创新引导质量消费,实现质量共治。

中国质检协会理事、数码防伪物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群向记者强调,“3.15”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用标识集电话数码防伪查询、二维码在线扫描、微信验证、短信查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不仅可以有效传播企业资讯,而且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效赢得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的信任和认可,增强消费者安心消费、放心消费的消费信心,提高企业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质量检验、客观公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是中国质检协会坚守的工作原则,王群的强调始终围绕着企业。

无数事实都可证明,中国质检协会16年来的努力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有目共睹。“作为每年‘3.15’质量诚信承诺活动的参与者,我们见证了中国质检协会对推动质量强国建设所作出的持续贡献。互联网时代,协会也在不断创新,为海尔提供了富有成效的个性化服务,帮助海尔针对互联网时代的工业生产特点,构建了以企业质量承诺为中心的质量诚信体系,全方位地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海尔集团质量总监李华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道出了中国质检协会对企业在提质增效升级、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首席文化执行官邱浩洋告诉记者,作为中国质检协会会员单位中的特邀企业副会长代表,他有深刻的体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对于引导质量消费、共筑质量诚信的“平台功能”日益强化了,有效实现了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信息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分享,充分为企业和消费者倾力打造新媒体传播中的“有价值交互”舆论渠道,持续唱响了广大优秀企业重视质量、提升质量、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的“质量诚信”中国好声音,大力营造了引导质量消费的社会氛围。

成都全友家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友全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作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在中国质检协会的大力引导下,我们践行质量诚信承诺,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让民生满意,希望更多企业都能参加到“3.15”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中,为“质量强国”的中国梦的早日实现贡献企业界的主体责任和应尽力量。

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战略总监鹿群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中国质检协会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再次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用诚信和法治来引领和督促企业提升质量,提升中国制造,在建设质量强国的征途中,我们必将能够携手用智慧和汗水来不断开拓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一个个声音掷地有声,一个个行动扎实有效。今年既是 “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更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年,今年也是质检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之际,当一个个厚重的历史坐标与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的坐标在这个春天重叠时,构筑质量诚信、质量共治、阳光消费时代的画卷正在神州大地全面展开。

原文链接:引领阳光消费新常态 构筑质量共治新时代 2000余家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开展“3.15”质量诚信承诺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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