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质量提升 助推高质量发展 共筑质量诚信 维护消费者权益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将从源头改善消费环境

时间:2021-03-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11日,广西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广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军在新闻通报中指出,广西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价格、广告、网络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从源头改善消费环境。

发布会上介绍,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会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在推动消费环境改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抗击疫情,全力保秩序保稳定保供应。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冷链食品监管并建成“八桂冷链通”系统,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打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查扣假冒伪劣口罩等物资34.6万个,查处涉疫情案件1163件,全力守护了人民群众药盒子、菜篮子、米袋子安全。

守正创新,打造放心消费创建品牌。在全国率先制定放心消费创建地方标准,优化升级“互联网+广西放心消费创建平台”,突出电子商务、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20年,全区参创单位2.38万个,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全覆盖。

畅通渠道,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完善12315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2020年,全区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咨询39.4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29亿元。

纠建并举,强化消费领域信用监管。归集涉企信息2424.8万条,3.2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7588人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逐步形成。

强化监管,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全区食品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全年查办食品类案件1.12万件,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3.72万件,有效规范了消费市场环境。

凝聚力量,促进消费环境共建共治。召开消费维权厅际联席会议,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建立消费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2020年全区消费满意度平均分较上年提高3.58分。

聚焦重点,强化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开展多媒体多视角宣传活动,行政约谈企业170场次,印发宣传资料46万份,播放公益广告6.37万条次,制作公益宣传片在全区30多个公共客运车站持续播放宣传。

通报指出,2021年广西消费维权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全区市场监管部门以最坚决态度、最管用措施、最严厉手段,坚决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加强冷库监管,落实预防消毒等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不得”,严惩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

打造放心消费“诚信工程”。围绕电子商务、食品、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快推动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放心消费共创共建格局,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称心、吃得安心、游得开心。

推动实施放心消费创建地方标准。落实广西放心消费创建商店、街区、商城、电商等地方标准,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广西产品和服务质量。

持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开展12315效能评估评价,加强投诉举报信息分析研判,强化对苗头性问题监控预防,防范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建立完善新型监管机制。继续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持续开展广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日常消费品雷竞技新官网力度,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理,持续加强对食品安全、价格、广告、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从源头改善消费环境。

健全完善消费环境共建共治机制。落实经营者首问制度,建立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影响力,引领行业自律;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消费环境共建共治机制。

新闻发布会还向媒体介绍了2021年广西“3·15”宣传月活动筹备情况。今年广西将继续组织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将联合广西广播电视台制作和播放“3·15”全媒体特别节目,组织召开行业协会和企业座谈会,向社会公示、评析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开展集体约谈,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等活动。同时,通过组织评选“八桂消费维权之星”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风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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