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质量提升 助推高质量发展 共筑质量诚信 维护消费者权益

雨城区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和“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3-14   来源: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主持人】:王  欣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主任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欢迎各位前来参加雨城区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和“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中消协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守护安全,畅通消费”,雨城区市场监管局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维权机制、聚焦消费难题,不断促进我区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12月15日,“春雷行动2021”全面启动,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这一主题,聚焦民生领域热点乱象,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大主题,一是通报雨城区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安排和2020年度消费投诉工作情况;二是通报雨城区“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推进情况。

【主持人】: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国际在线、中国报道、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法治报、四川新闻网、雅安日报、雅安市广播电视台、雨城区融媒体中心等中央、省级驻雅和市区主流媒体。非常欢迎和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主持人】:下面,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部门发言人。主发言人: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消费者协会会长白强同志;配合发言人: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同志;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叶更新同志;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股长冯宁同志。

【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一项内容,请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强同志通报雨城区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安排和2020年度消费投诉工作情况。

【发言人:】白  强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消费者协会会长

一、雨城区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安排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2021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临近,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围绕该年主题,我局将通过各类大众传播媒介,加大消费宣传引导和消费侵权行为监督曝光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消费安全共识,将消费者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将牵头发挥消协组织理事会成员单位积极作用,动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年主题宣传,促进形成社会共识。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3.15工作:

1、做好2021年央视“3.15” 晚会现场值守及相关工作,确保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

2、在雨城区各类媒体及门户网站上向全区消费者开展房地产、预付卡消费、汽车销售等的消费警示;

3、积极动员鼓励雨城区各类经营主体在3.15期间利用自身的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宣传活动,促进行业自律、企业诚信;

4、通过雨城区消费者协会,发挥消协组织理事会成员单位积极作用,结合各单位职能职责,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通过各类大众传播媒介做好3.15宣传活动。进一步开展推动建立维权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接受公众咨询机制、维权难点问题会商机制、重大消费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维权成果联合发布机制,加强消费者保护协同共治,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舒心消费。

二、雨城区2020年度消费投诉工作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雨城区经济社会产生诸多影响,消费市场也面临着不少挑战。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国内消费市场明显复苏,线上消费快速增长,线下消费持续改善。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雅安市雨城区消费者协会密切配合下,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 “凝聚你我力量”这一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消费引导教育、投诉纠纷化解、热点问题解决、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充分发挥区消费者协会组织平台作用,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二是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在全社会倡导和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念。继续推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通过强化信用建设,促使企业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督促社会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责任,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三是聚焦消费难题,提升监督监管效能。坚持问题导向,运用行政指导、执法监管等手段,聚焦服务消费、线上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适应消费转型升级新趋势,高质量开展消费教育引导,重点引导更多消费教育资源向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未成年人倾斜,不断提升各类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畅通维权渠道,维护消费秩序。进一步畅通12315平台、12315热线等维权渠道,提升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效能,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依法依规高效处置消费者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020年,我局共处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617件,诉转案19件。办结回复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网络问政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处理工单等各类信访件230件,处理网络舆情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二)2020年我区消费投诉舆情热点

回顾2020年,我区消费维权舆情呈现出如下特征:一是涉疫情消费维权问题凸显;二是传统投诉热点仍是舆论焦点,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互联网消费热度高涨,新业务、新模式带来新消费问题,消费维权较为突出,互联网经济“强监管”呼声走高。

1、防疫产品价格和质量问题突出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防疫产品市场需求呈爆发式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防疫产品质量违法案件与消费者投诉大幅增长。我区防疫产品消费维权问题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个别不法经营者销售“三无”、假冒伪劣口罩。二是在微信群、朋友圈以代购或团购口罩的名义购买被骗。三是趁机哄抬口罩、防护服、测温枪等防疫用品价格。四是由于个别电商平台商家进行预估销售,但实际所售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产品发货不及时,引发消费者不满。

2、酒店、旅游、出行退订纠纷多

疫情暴发初期,各大航空公司、旅行社、酒店、餐饮企业、OTA平台退改需求激增,但由于退改订单无法及时处理,引发大量消费者投诉,甚至个别出现集体维权现象。具体来看,餐饮服务方面,部分消费者预订了年夜饭和婚庆、生日等宴请用餐,但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聚餐,退订时与商家发生纠纷的情况较多;住宿方面,个别酒店趁机涨价、拒退定金或预付款等问题突出;出行服务方面,航空客票退票难、航空订单处理慢、航空公司和OTA平台相互推诿、服务态度差、航空客票退改政策不明晰等投诉量较高;旅游服务方面,部分平台、旅行社退款不及时或以代金券代替退款,引发消费者不满。

3、房地产消费投诉数量上升

2020年我区交付的各房地产楼盘普遍出现大小不一的集体投诉,共出现了9起,涉及购房业主上千户,房地产集体投诉呈现增加的苗头倾向。原因分析:一是房地产过分夸大的不实宣传;二是目前交付的各楼盘均为2017年之2018年期间预售的,因近两年持续加紧的政策调控,地方政府城市规划建设,市容市貌打造等客观因素,造成开发商当初向部分购房者承诺的事项不能兑现;三是房价不断下跌,购房业主觉得利益受损,部分购房业主过度维权。

4、预付卡消费投诉解决成难点

目前,我区在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修理服务等服务行业中,向消费者推送的健身卡、美容卡、足浴卡、洗车卡、蛋糕卡、积分卡等消费预付卡越来越多。疫情防控期间及过后,因种种原因,部分办理了预付卡的经营主体已关门跑路。由于预付卡投诉都涉及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跑路后追讨难度大,给消费者带来很大损失。

2020年,消费市场在危机下蕴藏着许多新生机,传统消费与新型消费更加融合,消费场景也更加多元化。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们希望通过梳理榜单和解读热点,助力有关部门、消协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破解消费维权难点痛点,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促进消费复苏。

……

【主持人】:下面进行第二项内容,请白强同志通报雨城区“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发言人:】白  强   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消费者协会会长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自2020年12月15日“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会同相关执法单位,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防疫治乱保安全 提质稳增促发展”这一主题,聚焦民生领域热点乱象,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6个执法子行动,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打击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数据”子行动的基础上,我局确定以“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整治领域,采取“6+1+1”模式推进全区行动有效开展。

一是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知识产权“护航”执法行动,对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坚持市场零交易、餐饮零供应、网上零售卖、广告零发布原则,切实斩断非法加工、销售产业链;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和重大风险,夯实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五是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六是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针对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严把产品质量关,强化风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七是打击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数据执法行动,有效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增强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意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八是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执法行动,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提升雨城区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饮食安全。

二、行动开展情况

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485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870余户次,开展协作执法15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8余次,利用农贸市场、药店等30余处LED屏滚动播放“春雷行动2021”主题,在农贸市场悬挂15条横幅展示宣传口号,利用2个户外大型LED屏宣传春雷行动宣传标语,张贴相关海报和标识2500余份,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共计6200余份。截至目前,全局立案225件,结案98件,罚没共计96.34余万元。

(案件通报)

春雷行动是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连续9年接力打造的一个标志性名片和品牌,我局将坚持“公平正义、服务发展、依法行政、和谐执法”的执法理念,持续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标对表,压实责任,铆足干劲,乘势而上,重拳整治市场各类乱象,着力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切、最直接的突出问题,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

【主持人】:感谢主发言人的情况介绍,请各位媒体朋友就以上内容进行提问。

【主持人】:雅安市雨城区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和“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区市场监管局及各位媒体朋友,谢谢大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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