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质量提升  传递质量信任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共筑质量诚信 引导质量消费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质量认证:让消费更安全、更优质

时间:2022-03-1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走近3·15,质量认证在行动——质量认证:让消费更安全、更优质

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消费者而言,质量认证可以从供给端发挥“保底线”“拉高线”的作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可以从需求端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证明,指导消费行为,增强消费信心,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颁发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证书302万张,涉及87万家企业和组织。其中,产品认证(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和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139.1万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7.6万张、服务认证证书5.3万张。我国颁发认证证书和获证组织数量居世界第一位。

加贴CCC认证标志的汽车产品

保障安全底线,强化消费安全。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家用电器、手机、汽车、玩具、建材等17类103种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累计颁发有效CCC认证证书45.5万张,避免消费者遭受产品安全伤害。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开展APP安全认证工作,在网上购物、地图导航等19个领域颁发证书56张,覆盖支付宝、云闪付、百度地图、苏宁易购等常用APP,引导消费者选用安全产品;在金融、交通、电商等行业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认证试点,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

获得认证的有机产品展台

拉升质量高线,促进消费升级。适应高端消费、智能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趋势,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和生活服务领域,大力推行有机产品、绿色产品、智能家电等高端品质认证和商品售后服务、养老、健康、金融等服务认证,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营造放心优质消费环境。全国共有1.5万家企业获得2.4万余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机产品年销售额突破800亿元。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将建材、快递包装、电器电子产品等近90种产品纳入绿色产品认证范围,颁发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8万余张、获证企业2万余家,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引领生态绿色消费。

“三同”进万家活动现场

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引导消费回流。深入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企业按照相同标准生产达到相同质量水准的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建设“三同”公共服务平台,帮助消费者不出国门也能享受到与国际市场同等的消费品质。目前,“同线同标同质”已从食品农产品扩展至一般消费品,“三同”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三同”产品近1万种、企业约3000家。

全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会

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促进小微企业质量提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国际公认的质量管理优良方法,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运用认证手段帮助小微企业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全国各地共出台265项激励政策,为超过9万家企业免费培训37.4万人次,127家认证机构为36个行业的5639家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市场供给产品和服务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开展电商平台CCC认证产品“双随机”抽查工作

强化认证市场监管,提升认证公信力。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平台可及、数据可靠、消费者可见、产品可溯”的CCC认证证书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展CCC认证证书联网核查,对接“云桥”数据接口,实时核查平台销售CCC产品的证书状态,对无证书或者证书失效的直接拦截或者下架处理。2021年,电商平台联网核查CCC证书共计8176.9万次,涉及商家171.8万家,因无证书或者证书失效等原因拦截下架CCC产品共计128.3万件。与此同时,对认证从业机构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覆盖儿童用品领域的6家CCC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违法违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督促认证机构严把发证质量关;对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CCC产品、有机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立刻督促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相应认证证书,并公布抽查结果,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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