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纲要》指出,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引发质量理念、机制、实践的深刻变革。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纲要》还从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中国质量报:凝心聚力谱写引导质量消费新篇章——中国质检协会组织两千多家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
凝心聚力谱写引导质量消费新篇章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2000余家优秀典范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
一年春作首,奋进正当时。作为持续24年专注于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凭着“履责显担当,尽责践初心”的高度自觉,着力提振消费信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广大企业在新发展阶段的高质量发展,再次组织2000多家行业典范企业开展“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
质检协会作为我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市场监管总局组建成立之前的主管部门为原质检总局,自2000年开始,就持续在“3·15”活动中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权威可靠的质量消费信息等方面一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质检协会作为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倍感振奋,深受鼓舞。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质量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质检协会会长陆国强在接受采访时强调,“质检协会在3·15组织2000多家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就是助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舒心。”
春来潮涌,奋楫扬帆。人人都是消费者,质量问题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消费需求、消费决策、消费信心的更高要求,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消费维权的更高期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质量安全和消费维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组织广大优秀典范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既可以进一步主动科学地适应新时代社团组织工作的需要,也能够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大力推动消费品质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质检协会副会长张明在接受采访时强调。
岁月的年轮,刻录着奋斗的荣光。“从社会各界每年‘3·15’活动对我们的满意答卷中回望24年征程,一切成效都是在各界合力推动下,我们凝心聚力携手广大消费者、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努力团结奋斗的结果。”,质检协会秘书长于丽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质量领域的专业社团组织,质检协会一以贯之勇毅担当,积极督促企业兑现对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着力引导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全面引领社会力量加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凝聚社会各界合力共筑质量诚信,推进质量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质量提升,久久为功。“多年来,通过优秀典范企业的引领作用,既能够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设计、采购、生产、检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体系,积极兑现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也可以向广大消费者提供诚信可靠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及消费信息,培育健康理性的质量消费文化,引导消费者有质量地科学理性消费,努力让高质量发展更有‘温度’,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更有‘质感’”。质检协会副秘书长张炯说。
“当前,新消费领域、新消费模式、新消费热点不断涌现,既是经济发展中的亮点,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福音,也对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新要求新挑战。这就需要我们既要把握消费趋势,创新维权模式,完善维权机制,也要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百姓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并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提升。”质检协会会员工作部负责人杨晓东表示。
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表示,质检协会组织开展3·15活动,引导企业公开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不但能够助力健全消费维权长效机制的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当好市场公开竞争的维护者,做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而且还能助力我国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力水平稳步提升。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不但可以切实助力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而且能够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诚信意识,坚持质量第一,激发质量创新活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服务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作出客观、科学、规范的诚信承诺,为消费者维权、社会监督提供依据,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表示。
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指出,质检协会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增强创新服务能力,赢得各界点赞。借助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底层技术,保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跟踪和可追溯,质检协会以溯源建设支撑信用建设,在推动信用体系和溯源体系融合创新发展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同时,为协助企业通过“质量检验独有的比较优势”形成企业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质检协会还通过向企业提供“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免费调查汇总和质量信誉承诺展示公告证明等增值服务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解决大规模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全力营造质量诚信社会共治的氛围。
质检协会网络部主任刘丽告诉记者,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产品和服务质量既关系企业高质量发展,也关系百姓高品质生活。通过3·15活动等专用标识的广泛应用,不仅可以对产品防伪知识等识假技能进行科普,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形成多方参与的假冒伪劣治理局面,同时还能够有效传播企业资讯,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协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切实赢得消费者对企业品牌和产品更多的信任。
从春天出发,向未来起航。“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聚势蓄能谱写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质检协会必将一如既往地着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督促企业质量诚信自律,营造质量提升氛围,全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抓好质量提升,助力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需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陆国强特别表示。在这播撒希望的季节里,让我们踏着春天的步伐一起向前进,昂首奋进新征程,共谱质量强国建设新篇章。(本文作者: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综合部主任 李昭娴)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