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质量提升  传递质量信任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共筑质量诚信 引导质量消费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质量诚信承诺点亮消费环境优化之路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2000余家优秀企业开展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

时间:2025-03-15   来源:中国质量报

□ 刘丽

春满人间,百花吐艳。在春意盎然的三月,我们迎来了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再次组织广大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社团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质量诚信承诺

企业责任担当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是企业对消费者和社会的郑重承诺,是消费环境优化和放心消费的关键。质检协会自2000年起,持续在3·15活动中组织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今年,质检协会再次组织2000余家优秀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带动更多企业重视质量发展,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质检协会组织开展3·15主题活动,就是着力引领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对于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来说,尊重消费者是基本的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最终会以损害市场规则和社会信任为代价。2000多家企业积极响应参与质检协会主办的2025年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展示了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对于构建互无猜忌、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扩大了质检协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高品质消费氛围。

优化消费环境

传递质量信任

共筑诚信,提振消费。消费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优化消费环境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在本次活动中,质检协会通过提供3·15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验证等专用标识服务,帮助消费者识别优质产品,增强消费信心。这些标识不仅可以科普防伪和质量知识,还能有效传播企业资讯,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协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信任。通过这种方式,质检协会进一步完善了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让消费者直观感受到质量保障,打消消费顾虑。

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既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途径。对于企业而言,质量是基础,质量既关乎消费者的生命、也关乎企业的生命,如果罔顾质量,不仅是对消费者不负责,也会损害企业的发展。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质检协会在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中,通过向相关企业推广使用“全国质检稳定合格产品”专用标识及“质量诚信溯源验证”“产品真假防伪鉴别”标识,协助企业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引导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产品生命周期追溯能力,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凝聚各方力量

推动社会共治

我国质量工作由20世纪90年代的质量振兴到本世纪初的质量发展,以及当下的质量强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凝聚着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企业的苦心孤诣和勤劳奉献。质检协会组织广大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就是要充分发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进行监督,合力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

质量社会共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质检协会通过组织本次专题活动,将切实助力形成了“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质检协会不仅为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咨询服务,还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这种多方参与的模式,不仅提升了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还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注入了强大动力。

通过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作出诚信承诺,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就是充分发挥质量领域社团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也是提振消费信心的重要举措。质量兴则经济兴,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质量安全作为质量领域的一个重要维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质量发展。

共筑满意消费

共创美好生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质检协会将继续发挥其在质量检验领域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和消费者搭建信任桥梁,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消费者营造更加放心、舒心、安心的消费环境。

质量提升是人类社会的不懈追求,质量既表现为产品质量,也表现为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是企业应该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服务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延伸。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就没有经济活动存在与扩大的基础,就没有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秩序。确保质量诚信既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应该切实履行的法律和社会责任,也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因素,还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对消费者与社会的必然承诺。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诚信不仅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发展空间,而且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提振消费信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建立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多元共治机制,才能凝聚起向质量强国目标迈进的强大合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注入不竭动力。

质量是强国之基、利民之举、强国之策,诚实守信是每一个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质量兴衰,系于诚信。质量发展,吾辈有责。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助力优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品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是质检协会作为第三方全国性质量检验专业社团组织的职能优势。质量的品质决定了效率和动力的提升潜力,质量变革是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途径。质检协会组织开展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就是要讲好质量故事,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质量检验创造的价值,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质量检验的获得感。

朝耕暮耘,春华秋实。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特殊时刻,质检协会组织2000余家企业共同开展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不仅是引导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践行,更是对全社会质量消费意识提升和消费环境优化的切实助力。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期待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能够构建一个更加健康、和谐、可持续的消费市场,让质量诚信成为提振消费的坚实基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简称“中国质检协会”或“质检协会”)筹备于1986年,并于1992年正式成立,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目前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为2020年12月脱钩改革之前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在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历任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经济委员会质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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