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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52家商店买过期食品获赔7万 涉敲诈被刑拘
2017年9月2日,一男子在海口一超市花2.4元买到过期饼干,在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责令整改的3个月后,该男子多次就此事投诉,最终“获赔”4000元。经记者调查发现,海口有52家超市均遇到类似事件,索赔者系同一男子,索赔金额大多数从4000至7000元不等。
此事经《南国都市报》报道后,引起广泛重视。今年3月5日,涉事男子唐×洲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海口海秀西派出所刑事拘留。面对记者采访时,唐×洲称他索要赔偿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均是商家自愿协商赔偿的。
嫌疑人交代曾投诉50多家超市商行
3月5日下午,在海秀西派出所,一名身穿长袖T恤、牛仔裤的男子见到记者的到来,显得有些焦躁不安,立即用手捂着脸,以此躲避记者的镜头。民警告诉记者,他正是多次到超市以“购买到过期食品”为由高额索赔的男子唐×洲。
据介绍,1月21日,有一商家报案称,2017年9月,一男子到其超市内购买了2.4元的饼干后,声称饼干是过期的。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理,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该男子就此事向海港食药监所投诉。迫于无奈,店主最终向该男子汇款4000元。随后,该店老板与另一家同样遭遇同一男子高额索赔的店主,以“被敲诈勒索”为由向海秀西派出所报案。
随后,海秀西派出所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最终,警方锁定嫌疑人唐×洲。
记者了解到,唐×洲,现年27岁,澄迈人。“在掌握该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后,我们将其信息挂到网上进行联控。”负责此案的陈警官告诉记者,只要嫌疑人一使用身份证,我们就可掌握其动向。3月4日晚,海秀西派出所民警将正在某网吧上网的唐×洲传唤到派出所询问。
“通过对其审问,唐×洲承认对50多家超市、商行进行过高额索赔,其中给钱的20多家。”陈警官说,据唐×洲交代称,他此前做过前台服务员、销售人员,后来跑摩的,而他并非故意去购买过期食品进行索赔。他自己也从未主动向商家要钱,都是商家主动联系商讨赔偿问题。
经初步统计,警方已对唐×洲通过索赔获得的7万多元进行扣押,并对其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搜集证据,一旦核实,将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警方呼吁,涉事商家向海秀西派出所报案或提供相关线索。
记者对话嫌疑人——
自称索要精神损失费不违法
“他在面对审问的时候,思维还是很清晰敏捷的。”这是陈警官对唐×洲的印象。当天下午,在派出所的询问室内,记者见到唐×洲。“你会对我的脸部打上马赛克吗?”唐×洲留着胡子的脸上还有些稚气,经记者沟通后,唐×洲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民警把你带到这里,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吗?
唐×洲:知道。可能是之前有些误会,那些商家对警方说我敲诈勒索他们。
记者:这是个误会吗?
唐×洲:对,误会,其实我没有敲诈勒索他们。
记者:那为什么商家会报警说你敲诈勒索呢?
唐×洲:可能是商家认为我开的价格太高了,本来商家损害了我的权益,他们主动找我来协商。
记者:就算商家损害了你的权益,那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赔偿,也不应该随意开价。
唐×洲:对。但相关法律也没有说超过这个数额就是违法犯罪,只能说可以是“10倍赔偿或1000倍”,并不是说超过这个数额就是违法,只是说可以但没有必须。商家主动找我并问我怎么解决,这些都是商家自愿的行为。商家自愿提出协商,那么我肯定会说我真实的想法。
记者:商家既然是自愿的,为何会向警方报案?
唐×洲: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是如实举报他们的违法问题,所以他们怀恨在心,而商家的违法情况,食药监部门也都核实过的。
记者:那为什么要反复向食药监部门投诉呢?
唐×洲:我投诉举报之后,食药监部门至少要给我一个书面回复吧。
记者:你反复向12345投诉,让食药监部门多次调查商家,算是找商家要钱的一种手段吗?
唐×洲:我不觉得是一种手段,因为我从来没有把这两种东西联系在一起。我只是行使了正常权利,商家将这些混为一谈,以作为诬陷我的理由也说不定的。
记者:你为什么能经常购买到过期食品呢?
唐×洲:商家销售过期食品是违法行为,人人都有责任去发现、举报这些违法行为。我的行为并没有违法,索赔来的钱没有使用过,这些都是“精神损失”费用。
记者:你觉得你索赔的金额高吗?
唐×洲:那也是他们自愿的行为,我也问过他们。关于加价的问题,因为商家和我协商的时候都和我砍价,对方既然能砍价,为什么我就不能加价呢?
记者手记: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权益受到商家侵害后,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这既是一种监督行为,也是一种维权手段,并不具有非法性和强制性,基于合法权益被侵犯的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的界限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
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商家,监管部门要视情节引导改正或查处打击。但如果消费者“过度维权”,不仅浪费行政资源,还涉嫌违法犯罪。
因此,商家应诚信经营,消费者也需要理性维权、注重方式和客观事实,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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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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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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