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曝光:卡地亚18K玫瑰金项链变色 天梭表一次走两秒

时间:2018-03-09 来源:中国网

卡地亚:18K玫瑰金项链变色

消费者庄女士于2017年11月在位于北京王府井(21.540, 0.00, 0.00%)的卡地亚专卖店购买了一条价格为56500元的LOVE系列18K玫瑰金铺镶钻石款项链,本来很高兴,但佩戴2个月后却发现项链与吊坠接触摩擦部分变色发黑,并出现将衣领染色的情况。随后庄女士联系卡地亚专卖店,对方回应称“之前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并建议庄女士将项链带回店内并由工作人员送至品牌位于国贸的售后服务中心进行检测。

“2月8日我将项链送到柜台并提出希望能对产品进行整体质量检测,”庄女士告诉记者,“12日我想取回时却被告知项链已被送到上海的检测中心,理由是为了更好检测,这之间没有人与我沟通或询问过我的意见。”庄女士对店员的这种做法并不认可,“本来想春节戴着项链过年,谁知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寄到上海,与店员沟通得到的答复也是春节前无法拿到。”直到27日庄女士才收到店员通知说“项链已经从上海寄回店内”,随后她到店时收到的一份报告显示“经过专业技师的检测,作品有氧化现象,需快速服务,并予以去氧化。”

记者在卡地亚官网咨询了庄女士购买的项链信息,得知该款项链的材质为18K玫瑰金,且镶嵌54颗总重0.34克拉的圆形明亮式切割钻石,至于为何会出现变色发黑以及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质量问题,记者也联系到了卡地亚品牌方。对方表示,珠宝首饰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接触含有某些化学成分的物品所致,或是需要清洁,庄女士的项链链节处有变色,发黑的氧化现象,也并非质量瑕疵,可通过快速服务恢复至最佳状态。如果消费者对于卡地亚的检测存有异议,也可到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而对于未与庄女士沟通将项链送至上海检测是否符合工作流程,卡地亚方面称:“卡地亚中国的珠宝检测一般都在上海的顾客服务中心进行,检测流程及地点的确定主要是根据作品的情况,店员在顾客送修时已谈及卡地亚的检测流程事宜。”

水光针:打出接触性皮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消费结构不断升级,“颜值消费”已经成为市场中重要的一环,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选择通过医疗美容的手段让自己变美,消费者胡女士便是其中一员。

“先是经朋友介绍到店进行了一次68元的美容体验,”胡女士告诉记者“体验时美容师就推荐说店内水光针项目做活动,还说做一次水光针的效果相当于敷200片面膜,做完之后皮肤会变得水嫩有光泽。”动心了的胡女士便于2017年12月27日在位于房山区良乡的YK整形外科医疗美容医院进行了水光针注射美容,“办卡花了598元加上针头的100元共花费了698元,做之前我还特意和他们说明我的皮肤比较敏感,对花粉过敏,得到的回复说水光针适合任何肤质,让我不用担心。”

胡女士向记者回忆道,“敷完麻药后就进行了注射,当时感觉有点胀痛,但工作人员跟我解释说是正常现象,之后又给我做了个补水面膜。”

原本期待着皮肤变水嫩的胡女士,在做完水光针的第二天却发现面部红肿并伴有瘙痒的症状,与YK整形外科医疗美容医院交涉后,仍被告知属于正常现象,第三天就会正常恢复。“后来症状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愈发严重,脸上红肿的地方还长出了水疱,医院那边的说辞也从正常现象变为可能是个体反应,也可能是敷麻药的时间过长所致。”

由于无法控制脸部问题的发展,胡女士先后到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进行就诊,两家医院均诊断为接触性皮炎,随后胡女士住院并进行了治疗。记者了解到,目前胡女士面部的红肿已经消退,但仍有色素沉淀等问题存在,且仍未与YK整形外科医疗美容医院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随后记者数次拨打该医院官网上的联系电话,均未接通。

- 专家建议

李铭泽 美容护肤专家

水光针属于微创美容项目,相对创伤较小,但仍有一定风险。对于肌肤抵抗力差、肤质较为敏感的人来说也存在致敏风险,针头会刺激损伤肌肤表皮,也可能引发细微的创伤性炎症,另外,针剂是否正规,注射仪器是否卫生都会直接影响美容效果。

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越来越高,医疗美容行业逐渐兴起,同时医美诊所质量和从业人员的水准资质都差异较大,消费者在进行医疗美容前一定要尽可能地选择正规的医美诊所,并由有职业资质的医生进行相关操作。

此外,操作环境是否干净卫生、使用的产品是否来自正规渠道且包装完整、产品是否有标注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都需注意,避免使用三无产品。

Zara:买一周多 零件掉落无法修

近日,有山东地区的消费者阎小姐向记者反映,她于2017年年末在快时尚品牌Zara门店中,购入了一款铆钉流苏款的黑色背包。因为这款包的款式经典,比较好搭衣服,所以她十分喜欢。可没想到这个包,11天后在一次外出乘车的时候,包款正面装饰用的链条就被碰掉了。当时她认为,这应该是极为简单的维修调整,应该拿回Zara门店就能处理了。可而后一段时间Zara“似有实无”的售后维修却惹得她气愤不已。

她先是到了购买该包款的实体店,实体店方面表示,门店并不负责售后维修部分,请她自己联系客服处理。可她联系了Zara官方客服后,对方说出来的话却令她十分愤怒。

原来,该品牌的官方客服在进行售后服务时表示:“快时尚品牌的包价格便宜,坏了是理所当然的”,而阎小姐这种情况他们只能先拍照发邮件到总部,去鉴定一下,最终是否能修需要看维修部分判定后才能决定。几日后,阎小姐接到客服的回复,被告知该包款可以维修,但“维修不到原样”,因为该品牌目前合作的维修部门是“没有零部件,需要将该包款寄回到国外总部”,而其中产生的费用,需要消费者予以承担,预计此包款的维修费用,可能会高于其本身的价格。

“质量差买了一周多包就坏掉且不说,只管卖却修不了,这种空气般的售后尤其让人费解,Zara这么大的公司,这样小的售后维修却被搞得这么复杂。”阎小姐如此表示。

记者而后针对此事,咨询专门研究消法的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的夏晓廷律师,她指出,进口服饰箱包是否属于“三包”范畴、乘车意外令包袋磨损等判定,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及第三方机构予以判定归责。外国品牌看其技术含量,确定需不需要在国内有专门的维修中心。

但像是阎小姐遭遇对方明确表示“修不到原样”的情况,说明是对方的整体售后太差。服装行业“我不做好售后也能卖衣服”的这种观念目前非常普遍,未来应该在法律规定上进行规范,以及以舆论引发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

天梭表:接连“偷停”、“一次走两秒”

近日,有山东地区的消费者王悦(化名)向记者反映,她最近两年里面买的两块天梭1853系列腕表接连出现走走停停、“跳秒”等问题,且她维修、换电池了之后,问题依然存在。而且,该品牌在当地,并没有专业的维修网点,每次出现问题她都需要寄送到济南进行维修,耗费了极大时间成本,令她十分的头疼。

据王悦描述,第一块有问题的手表她是一年多前从山东德州万达的天梭专柜购买的,当时专柜人员承诺可以保修2年。购买后,不到一年,这块手表就“突然不走了”,当时咨询专柜的销售人员说是电池没电了,可免费更换;但这块电池没换多久后,就又开始走走停停,且现在调整表针出现咔咔的声音并且转不动。她再找到专柜,发现该专柜撤柜了。想要维修,则需要王悦奔赴或是寄送手表到该品牌位于山东济南的维修网点,先予以检测确认问题,再判定如何维修处理。

而第二块有问题的手表,则是她2017年8月购入于泰国王权免税店,才刚刚佩戴几个月便出现了“一次走两秒”的跳秒现象。记者就此款表的具体问题,咨询了天梭品牌的官方客服,对方表示“跳秒”现象出现的原因有很多种,有可能是电池没电,也有可能是磁场问题、机芯问题,以及佩戴不当造成的,总之想要处理,也是需要先到天梭表认证的维修网点予以判定,再进行处理。

“一年内就买了两个,两个都出现了问题,这质量问题的概率太大了”,王悦表示,现在她是完全对天梭表的质量灰心了,而且想到每次都要为“先检测后维修”而奔波,她就十分头疼,“若是表商认为钟表没有问题,是消费者佩戴的问题,为什么不能直接退换,而是只能维修,这么个维修法,消费者实在是负担不起。”

- 专家建议

广东法制盛邦律所合伙人律师陈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上文消费者描述的这种情形,可与商家协商,在保修期内,在判定为商品问题后,商家应担负起消费者检验、运输等这些“远程维修”的相关成本。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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