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一批女性用品的产品质量状况

时间:2018-03-09 来源:上海质监 江苏质监

日前,上海市质监局向市民们公告了近期抽检的4类女性用品质量状况,它们分别是女性内衣、卷发器、面部桑拿器和卫生巾(含卫生护垫),抽查重点为在上海生产、销售的产品。

女性内衣

本次共抽查61批次产品,经检测,合格产品56批,不合格产品5批,抽样合格率为91.8%,5批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均为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女性内衣产品近五年雷竞技新官网合格率

纤维含量的明示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原料成份的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穿着的舒适程度,从而来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

2018年上海市女性内衣产品质量雷竞技新官网不合格产品

消费小提示:

★除了要看品牌、查标识,拒绝购买标识不全、无厂名、厂址的产品外,还应避免选择颜色较深或色彩鲜艳的产品。

★从此次抽查的结果来看,主流的内衣品牌和运动品牌,产品质量已趋于稳定,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穿着前应按照标签上的洗涤方式进行一次洗护,一定要先洗涤后再穿着,最好能够采用手洗、单独洗涤方式,洗去灰尘、污渍、浮色。

卷发器

卷发器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主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手柄和一个发热卷筒。本次共抽查了20批次产品,经检测,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电器安全,具体表现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揭阳市世和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美约温控电夹板”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

该批次产品的额定电流小于3A,按标准规定,其使用的电源线的标称横截面积应大于0.5mm²,但实际产品电源线的标称横截面积仅为0.35 mm²。

电源线过细会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温度升高,容易引发触电和火灾事故。

2018年上海市卷发器产品质量雷竞技新官网不合格产品

消费小提示: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卷发器主要使用陶瓷或PTC作为发热元件。

PTC发热体的优点为自动恒温、省电、热效率高、使用寿命长。陶瓷发热体的好处是升温速度快,发热均匀安全,但陶瓷发热体成本一般比PTC发热体高30%左右。

面部桑拿器

面部桑拿器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它是一种利用蒸气使毛孔张开,加速血液循环,以便后续面部护理产品更易为皮肤所吸收的产品。本次共计抽查14批次产品,经检测,奔腾、松下等13批次产品合格,整体质量较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吉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Ulike美容蒸脸仪”属于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包含3个不合格项目: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

这3个项目都是涉及到安全、极为重要的质量项目。

这3个项目不合格,表明产品在较潮湿的环境中,产品的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可能引发触电或火灾事故。深究原因,发现该样品中,包裹发热元件的绝缘材料仅有一层绝缘纸包裹,在实验时有明显的击穿痕迹,无论是厚度还是层数均不能满足双重绝缘的要求。

2018年上海市面部桑拿器产品质量雷竞技新官网不合格产品

消费小提示:

★到正规商场选购,认准CCC认证标志,并按使用说明操作。

★面部桑拿器不适合孕妇、经期女性和肌肤特别敏感的人群;

★蒸脸时间不宜太久,每次不超过20分钟;蒸脸次数不宜太频繁,每周不超过两次。

★蒸脸时要注意温度和蒸气量,避免蒸气烫伤眼睛,皮肤或呼吸道。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

本次共计抽查40批次产品,经检测,4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本次抽检项目包括微生物指标、pH值、吸水倍率及渗入量等,整体质量较好。

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质量已经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绝大部分生产企业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用机械化流水线生产,产品不仅卫生指标较好,且使用性能优良。

自2005年以来该局每年均开展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的抽查,整体状况令人满意。

近五年卫生巾产品雷竞技新官网合格率

消费小提示:

★选前看外观:消费者在购买时首先要选择外包装完好、标志齐全的产品,并尽量选择新近生产的商品。卫生巾的卫生要求非常严格,离生产日期越近质量越有保证。

★勤换防感染:市面上很多“吸收量大”的卫生巾宣传,使得很多女性错误地认为一片卫生巾可以使用很长时间,尤其经血少的时候更是一天只用一两片,这是严重错误的。

★妥存避污染:在用手将卫生巾拆封、打开、抚平、粘贴的过程中,应尽量不要用手接触卫生巾的表面,避免二次污染。拆包后的卫生巾应放在干燥、洁净的环境里,受潮后不应再使用。

另外,江苏省质监局也在日前通报了女士内衣、孕妇防辐射服、卫生巾产品雷竞技新官网结果,并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解读。

本次抽查依据相关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样品来源包括江苏生产企业、实体店和电商平台。

女式内衣

江苏是文胸生产大省,现有生产企业150多家,产地集中于镇江、常州、苏州、南京等市。

本次抽查文胸产品97批次,合格91批次,合格率为93.8%。其中抽查江苏企业产品71批次,合格69批次,合格率为97.2%。

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集中在纤维含量。

纤维含量反映了服装面料的真实属性,是消费者购买时的主要参考指标。本次抽查有5批次产品的标注纤维名称及含量与实际不符,1批次产品标注纤维含量偏差超出了标准规定范围。

消费提醒

1、看产品标识。产品标识内容应包括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等信息。

2、看面料做工。尽量选择罩杯里料成分为全棉的产品,穿着舒适透气。不建议选择有较多蕾丝、亮片等装饰的产品,会影响穿着舒适性。购买时查看产品做工的针迹齐整、拼接平服等情况,劣质产品可看到多处线头及毛边等。

3、新买内衣应洗涤后使用,既可以洗去灰尘、污渍、浮色,又能起到稀释化学物质、中和pH值的作用。

孕妇防辐射服

孕妇防辐射服是采用金属纤维与纺织纤维混织的防辐射服装,品种有镀膜型、多离子型、金属纤维型等。江苏省孕妇防辐射服生产企业约有20家,分布在苏州、无锡、南京、南通等市。

本次共抽查孕妇防辐射服产品42批次,合格41批次,合格率为97.6%。其中抽查江苏企业产品13批次,合格12批次。

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为色牢度。

有1批次产品的耐水、耐汗渍(酸、碱)等色牢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关于屏蔽效能,目前尚无国家标准依据,主要以企业产品标准中的明示值为依据进行检验。

本次有16批次产品的企业标准明示了屏蔽效能(技术要求在“≥90%”至“>99.9%”之间,数值越高,屏蔽效能越好),经检验均达到了明示值;另有26批次产品未明示屏蔽效能值,经检验均大于95%,也具有较好的屏蔽效能。

消费提醒

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标志齐全、包装完好的孕妇防辐射服,查看孕妇防辐射服产品的商标、名称、安全类别、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以及面料等信息是否齐全。

2、查看外观和做工的针迹齐整、拼接平服等情况,不要有多处线头及毛边等。

3、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时会用包裹手机的方法测试信号,这是不科学的,手机信号和手机辐射是两个不同概念。消费者在使用时可采用音箱杂音干扰(对比音箱前后有没有“吱、吱”的杂声)、布料燃烧(适用于金属纤维面料)等方法测试屏蔽效果。

4、含有金属纤维的孕妇防辐射服使用后清洗,需使用纯净水或凉开水,放适量中性洗涤剂进行短时间浸泡,忌漂白、机洗、揉搓、拧干,洗后拎起晾干,不要放在太阳下暴晒。

卫生巾

本次抽查28批次卫生巾样品,其中抽查江苏企业产品10批次,均检验合格。

消费提醒

1、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

2、选择品牌产品,售后服务有保障;

3、选择小包装或有独立包装的产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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