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国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探路 深圳市检测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

时间:2019-03-13 来源:中国质量报

近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市检测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大会召开。理事会的成立,标志着深圳成为全国国有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法定机构改革的“探路者”。深圳市副市长黄敏、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邝兵出席会议。

会上,深圳市检测院院长李翔简要介绍了该院实施法定机构改革的背景及各位理事会成员。邝兵宣读了第一届理事会聘任文件,黄敏向各位理事颁发聘任证书。

邝兵表示,理事会的成立,是深圳市检测院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将载入检测院发展史册。并就理事会的职责和该院未来发展提出3点意见:一是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将对检测院未来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市场监管局作为举办单位,将一如既往重视、支持检测院的改革发展;三是检测院要通过机构改革,打造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检测认证机构。

黄敏说,这是深圳检验检测高技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深圳成为全国国有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法定机构改革的第一个“探路者”,检测院治理架构进一步完善,开启了跨越式发展的新征程。他对理事会和各位理事提出了3点希望:一是当好智囊团。希望各位理事要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之所长,实现优势集成,当好机构决策的智慧库、资源库、咨询库,肩负起为检测院定规划、谋长远的重任。二是当好监督员。希望各位理事出于公心、秉公办事,定期对机构经营成效进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意见,甚至是批评,推动问题解决,保障机构平稳运行、高速发展。三是当好宣传员。希望各位理事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在各自领域内带头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宣传推广检测事业,鼓励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企业了解检测、重视检测,以一流的检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阮双琛表示,将从3个方面扎实开展理事会工作:一是着力打造改革尖兵,在全国系统内先行示范;二是着力担当职责使命,推动机构更好履职尽责;三是着力发挥集体优势,推动检测事业跨越发展。

据悉,深圳市检测院被定位为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法定机构,将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机制,深圳市市场监管委是其举办主体。作为决策机构,理事会将由9~13名理事组成,理事由举办主体代表、企业和行业组织代表、检测行业专业人士、社会人士担任,其中社会人士占比不低于1/3。每届理事任期为5年,期满可以连任。同时,检测院按职数和岗位,设院长、副院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层,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法定代表人,管理层在院长领导下履职。

据了解,改革后的深圳市检测院,在业务上除了保障计量强检免征、食品和商品雷竞技新官网、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涉及“政府兜底”业务正常开展,重点是强化了其市场化运作,该院还可以通过设立企业等方式提供市场化技术服务。设立企业的方案、企业法人章程或章程修改草案、企业盈利分配方案、企业的财务管理等,须经理事会审定。通过设立企业,运用大数据手段,可采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各类质量数据,打破区域限制,解决国内、国际跨区域服务、对外投资合作问题,为深圳企业及产品“走出去”提供贴身服务,实现深圳产业的国内外供应链与价值链的配套,为深圳产业转型升级和全球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实行法定机构改革后,将赋予深圳市检测院更大的用人和薪酬分配自主权,提供市场化薪酬待遇,留住和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其中,薪酬机制上将实行市场导向,参考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结合机构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薪酬政策,并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场薪酬水平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该院还须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实行住房公积金和年金制度,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