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5

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始建于1991年,原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岛利发汽车安全器材厂,1995年改制,现为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资本1210万元,与青岛利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同隶属明文利发。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和办公场所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员工300余人。其主要产品有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防火性能试验台、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标志灯、标志牌)、汽车橡胶导静电拖地带、汽车灭火器保护箱、槽罐车导静电接地线卷盘等。经营范围是加工制造、交通、消防、汽车等专利高新技术产品。

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国家注册商标:明文利发。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秉承爱国厚德、创新为民,坚持“只有最好,才能更安全”的企业发展理念,数年来依靠科技创新科技进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及省部级专利一等奖和国际、国家专利金奖等100多项,连续20多年荣获“山东省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称号。

数年来,其产品出口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60周年首都国庆庆典活动保障安全万无一失的唯一全国指定产品,被联合国世界维和部队危险货物车辆指定为必配防火产品,一汽集团、东风汽车、中国重汽等各种改装车辆出厂指定配套,是交通部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重点配置合格产品,中国石油、石化、军队、港口及危险化学品场所等指定安全产品。其危险货物车辆安全防护设施已被纳入基于北斗危险货物仓储管理监管系统重点项目,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编入《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师》丛书培训教材。品牌价值评估30多亿元,在国内外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不仅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产品质量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应该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服务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延伸。确保质量诚信既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要求,还是负责任的企业应该对消费者和社会的必然承诺。

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始建于1991年,原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岛利发汽车安全器材厂,1995年改制,现为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资本1210万元,与青岛利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同隶属明文利发。青岛利发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和办公场所占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员工300余人。其主要产品有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防火性能试验台、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标志灯、标志牌)、汽车橡胶导静电拖地带、汽车灭火器保护箱、槽罐车导静电接地线卷盘等。经营范围是加工制造、交通、消防、汽车等专利高新技术产品。

明文利发秉承爱国厚德、创新为民,坚持“只有最好,才能更安全”的企业发展理念,数年来依靠科技创新科技进步,荣获国际国家多项殊荣,其产品应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60周年首都国庆庆典活动,保障安全万无一失。国内一汽集团等各种改装车辆出厂指定配套,是中石油、中石化等危险化学品场所指定安全产品并出口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企业承诺:践行企业社会安全责任,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主要产品:明文利发牌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灯、标志牌、汽车橡胶静电拖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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