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成都市美源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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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其前身是崇州市岷江铸管有限公司,创建于1978年。岷江铸管于1999年9月转产成立了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并不断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成为塑管行业一支不可小觑的生力军。2010年,岷江塑胶为了占领城乡及城市供排水工程产品市场,在山西投资建立水冷金属型球墨铸铁管生产基地并成立了铸管分公司,大举进军球墨铸管生产、销售、安装市场,弥补了塑料管材产品在大口径高压力给水管道领域的空缺。2011年底,公司为满足广大用户对防水材料系列产品的需求,投资兴建了成都市美源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新型防水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同时组建四川省美江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防水工程的施工。

岷江塑胶公司目前已经发展为占地近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拥有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数百台套,生产基地三处、员工逾千人,逐步形成具有塑管、铸管、防水三大系列产品、2000余个品种,年产值达10亿元的大型制造集团企业。经过岷江人十多年的潜心耕耘,公司现已发展成集塑胶管道、球墨铸管、防水材料等系列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施工于一体的现代化、多元化民营科技企业。

凭借雄厚的实力、严格的质量管理及一流的售后服务,岷江塑胶公司塑胶管材、管件系列产品先后获得“四川省名牌产品”“中国建设工程推荐产品”“中国十大知名品牌”“守合同重信用”等诸多殊荣,并从2005年起连续多年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荐目录。公司产品注册商标“美江”连续三届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

崇州市岷江塑胶有限公司本着“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建立了完善、高效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应的管理制度,使产品生产过程始终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下。公司确立以总经理为质量管理责任人,切实保证每一道工序的质量都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证了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可靠。

岷江塑胶不断完善管理,加大投入,引进新的技术和设备,保证产品产量、质量和品种的持续增长和改进。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售后服务,建设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制度,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满足了用户的需要,获得了用户的一致好评。

追求永无止境,岷江公司将本着“诚信、团结、求实、创新”的经营理念,秉承“质量信誉的保证,滴水不漏的承诺”的质量宗旨,继续坚持“诚信经营、团结工作、求实发展、创新服务”的发展方针,使“美江”品牌成为您的理想选择,为共圆中国梦、岷江梦而不懈努力。

主要产品:美江牌PE、PP-R、PVC系列管材、管件,离心球墨铸铁管,防水卷材、涂料等

服务电话:028-8218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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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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