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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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食品加工为主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首批“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企业”。企业下辖32个子公司,总资产60多亿元,先后跻身“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中国肉类食品行业50强”行列。龙大品牌被认定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龙大集团技术中心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经过多年发展,龙大集团布局完成了外贸出口(调理食品、冷冻蔬菜、水产品)、肉类制品、粮油制品三大板块,共500多个品种的规模化产业集群。企业经营涉及蔬菜基地种植,种猪繁育、养殖,食品加工,包装制造等多种产业,其中食品业为核心产业。系列精加工农产品出口到日本市场,同时逐步向亚洲及欧美国家和地区辐射;并在国内设立了35个办事处,在山东省内开设了3000多家龙大食品专卖店。

2005年,龙大集团正式提出了“由生产加工型企业向品牌企业转型”的战略构想,以肉食品、花生油产品、粉丝产品为核心,加快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大举扩张国内市场,实现了内外贸并举、“两条腿”走路的经济格局。2014年6月26日,龙大集团控股子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26)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登陆A股中小板,开启了资本运作的壮美画卷。

做全球化市场,实现“世界龙大 龙大世界”的目标是龙大人不懈的追求。在未来发展中,龙大集团将本着“亚洲市场、欧美市场、国内市场”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构想,实现全球化经营,把龙大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食品工业基地,跻身世界食品业名牌企业行列。

采集自然:龙大产品所使用的蔬菜原料全部来自自有的种植基地。每块蔬菜基地都派驻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检查,严格实施“统一供应种子、统一田间管理、统一防治虫害、统一施用肥料、统一采收运输”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同时详细建立数字化记录,对种植全过程进行追踪监控。目前已在山东、河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发展减农药残留蔬菜基地近4万亩。

传递自然:多年的出口生产经验和国内外严格的质量认证审查,积淀、铸就了龙大集团完善、严密、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工工厂严格按照GMP、SSOP、HACCP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集团、工厂和车间构成的三级质量管控系统,从生产过程上确保食品安全的实现。同时,我公司开发了产品质量追踪查询系统,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种植、加工、仓储、物流各环节的信息,实现“从田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追溯。

守护自然:龙大人始终秉承“源于自然,传递新鲜”的品牌理念,致力于天然农产品的深加工,把更多自然、安全、新鲜的食品奉献给千家万户。

主要产品:LONG DA肉类产品、粮油、调理食品

服务电话:0535-771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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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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