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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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处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奶牛养殖优势基地县、有“农区奶都”之称的山阴县,是山西省规模最大的集奶牛饲养示范、乳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公司现有总资产4.8亿元,员工1200多人,下设11个经营性分支机构,其中6个乳品加工厂日处理原料奶能力达到1200吨,年设计生产系列乳制品32万吨。经过持续不断的带动引导,现已形成了覆盖朔州、忻州、晋中三市20多个县市区、涉及5万余户奶农、存栏奶牛12万头的稳定奶源供应基地。

优质的奶源、一流的设备、先进的工艺、严格的过程监控,保证了古城牌系列乳制品的安全放心。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科技领先、持续改进、质量第一、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在科技创新方面不断加大投入,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为手段,创新服务理念、拓展延伸市场渠道,立足奶源优势、突出产品差异化特色、提升古城品牌的地域亲和力,五大系列、八十多个品种的古城牌系列乳制品被市场誉为“养育了两代山西人的好乳品”,主导产品古城牌液态奶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山西省标志性名牌产品”,古城商标是山西省著名商标。

在4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古城乳业始终坚持致力于产品质量的控制,“奶品即人品,次品是敌人”的理念已经植入每个古城人的内心,“创造健康、共享美味”,造最适合中国人体质的营养健康乳品,以世界先进的工艺技术、最高的质量标准要求为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畅享幸福服务。公司已先后通过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GMP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牧草种植、奶牛饲养、良种繁育、乳制品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民营股份制企业,主导产品有灭菌奶、奶粉、巴氏杀菌奶、含乳饮料、酸奶5大系列80多个品种。

40余年来,古城乳业坚持不懈地致力于产品质量的控制,每一份产品从原料奶的入厂到与消费者见面都需要经过200多个项目的检验,“奶品即人品、次品是敌人”已经深入每个古城人的内心,“创造健康、分享美味”,做适合中国人体质的营养和健康产品,并以世界先进的工艺技术、更高的生产标准要求为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畅享幸福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优质的奶源、一流的设备、先进的工艺、严格的过程监控,保证了古城牌系列乳制品的安全放心。我们从每位员工做起,从每道工序做起,质量管控、在线监测环环相扣,实现“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追踪、产品能召回”的目标。确保送达消费者手中的每一份产品都安全放心,确保产品出厂全部合格。

主要产品:古城牌液体乳、乳粉、饮料

服务电话:0349-708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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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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