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现注册资本为1.79亿元,总投资规模达8亿元,是西藏自治区批准成立的第10家规范股份制企业,是农业部等9部委认定的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西藏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治区政府重点扶持的三农企业。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乳制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产品认证、美国有机产品认证。
高原之宝目前已在西藏拉萨、四川若尔盖、青海黄南州、甘肃碌曲建立了全国四大牦牛奶生产加工、养殖示范基地。高原之宝产品包括奶粉(婴幼儿、儿童、孕妇、中老年)、液态奶、酸奶、乳饮料、益生菌5大系列32个品种,已远销全国30多个省市及香港、澳门地区,深受高端消费人群欢迎。
高原之宝与中国农业大学及西藏农牧学院合作的“青藏高原牦牛乳深加工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0年,受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委托,由高原之宝牵头起草的牦牛奶系列产品行业标准,于2012年12月30日正式颁布执行。2018年1月,高原之宝牦牛奶婴儿配方乳粉在国家食药监总局注册成功,并先后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高原之宝把造福西藏人民、增加牧民收入放在首位。通过牦牛奶的深度加工,进入高端市场,打造“公司+基地+经合组织+牧民+牦牛认养”的产业链模式,全面带动牵引,促进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坚持走环保、绿色、可持续、高附加值的产业化发展道路,真正实现高原之宝“发展牦牛乳业、造福西藏人民”的伟大使命和愿望。
为了推动乳制品企业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回报消费者,提振消费信心,我公司庄严承诺:1.弘扬诚信理念。树立“做诚信企业,让消费者放心”的核心价值观,通过广泛教育,营造诚信氛围,做到诚信立企,质量至上。2.遵守诚信法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依法经营,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偷工减料、不以假充好、不收黑心奶、不产黑心乳、不赚黑心钱。3.严格诚信管理。严格原料采购、辅料添加、仓储运输到加工生产、检验检测等环节管理,建立规范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安全。4.坚持诚信经营。信守合同,诚信交易,公平竞争。诚实发布经营信息,真实宣传产品质量,切实履行服务承诺。5.生产诚信产品。坚持“质量为本,用户至上”的理念,对原料进厂、产品出厂实行批批检验,不合格原料绝不入厂,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6.履行诚信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媒体的监督,真心实意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产品:高原之宝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乳饮料、牦牛奶配方乳粉、牦牛奶乳粉、益生菌片、益生菌粉
服务电话:400891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