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泰钢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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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泰钢塑有限公司是GTS Chemical Holdings PLC全资控股的外资民营上市企业。天泰集团成立于2005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和积累,现已发展成为集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物流于一体的集团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占地150亩,另有北京、上海、济南、宁夏等分公司,目前拥有两大产业板块:亚硫酸铵盐产业板块和润滑油脂产业板块。2014年,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GTS)。

天泰集团是党领导下的企业,党组织在天泰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天泰人敬业拼搏、团结奋进,取得了一个个辉煌业绩:在亚硫酸铵盐产业板块,公司自主研发的“利用废弃氨、硫资源生产工业级亚硫酸铵、亚硫酸氢铵工艺”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被山东省经信委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集团研发实验室被评为“聊城市工业及食品级亚硫酸铵示范重点实验室”“聊城市铵法制浆还原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经过多年发展,天泰集团已成为全国最大、全球知名的亚硫酸铵、亚硫酸氢铵龙头企业之一,产品出口到俄罗斯、澳大利亚、埃及、马来西亚、阿联酋、印尼、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产销量居国际国内前列。自2013年开始,公司放眼润滑油市场,相继开发出车用油、工业用油、煤矿机械用油、车用制动液、防冻液等产品,秉承“为国人做好油”的原则,率先制定了“民族奥吉星”管理政策,提出了“养一辆车、护一家人”的亲情服务理念。主打品牌“奥吉星”润滑油、制动液、防冻液通过ISO16949标准认证,润滑油SN、CI-4、CK-4、GF-5级产品顺利通过了美国石油协会API认证。

2017年,天泰集团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评选为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以及全国润滑油企业联盟副主任单位,为集团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机遇提供了强力保证,在天泰集团打造“服务于人类幸福和发展的国际化企业”的路上又迈进了一大步。

山东天泰钢塑有限公司是GTS Chemical Holdings PLC全资控股的外资民营上市企业。天泰集团成立于2005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和积累,现已发展成为集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物流于一体的集团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天泰集团以产品质量赢市场,以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为第一竞争力,将国际标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及产品生产中。自2011年起,公司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一直实施至今。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天泰集团重视科技创新,不断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团队水平,持续稳定科技成果产出,拥有授权专利数十项,企业标准10项,国际国内注册商标120余项,著作权十余项。2016年,根据发展需要,天泰集团贯彻实施了GB/T29490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于2017年8月获29490体系认证。

主要产品:奥吉星润滑油、亚硫酸铵盐、增碳剂、切削液

服务电话:4000635789(润滑油产品) 4000635151(化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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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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