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迪俊家具有限公司

浙江新迪俊家具有限公司(原杭州迪俊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崇贤镇独山工业园区7号。新迪俊家具始创于2009年,经过迪俊人的不断努力与拼搏,公司已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新迪俊拥有2.6万平方米的生产厂房,主要生产中高档办公家具、图书馆家具、宾馆家具、校具、医院家具为主。办公家具方面主要有班台系列、员工桌系列、会议桌系列、屏风系列、座椅、沙发系列等;宾馆家具主要用于各星级的宾馆、客房及大厦等;校具方面主要有教师办公桌系列、学生课桌椅系列、公寓床系列、餐桌系列等,广泛用于政府机关、大中专院校及其它企事业单位。

新迪俊先后引进意大利、德国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加工制造设备,具备完善的管理经验,并与国际企业接轨,业绩逐年稳步增长。产品从整体的比例与构造及至每个细节的工艺制作,都经过设计与制造者的精雕细琢,充分发挥其精湛工艺以及超人的理性思维,把握设计的整体创意与美感。从人体工程学原理度量各个局部到最佳位置,每一件产品都是迪俊人的精湛工艺及智慧的淋漓表现。

新迪俊销售网络以杭州为中心,分布于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北、江西、湖南等。感应于入世WTO的脚步的紧凑,新迪俊以更专业化的生产经验,系列化的产品,极具竞争优势的销售价格,优质的售后服务,感恩于众客户的口碑,自信于自身的实力,迪俊的成长更具有了生命力!

优质的产品,完善的售后服务深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新迪俊将以坚定的步伐继续拓展,不断创新,为各地企业提供更多优质家具,共创客户满意的工作环境。

浙江新迪俊家具有限公司(原杭州迪俊家具有限公司)始创于2009年,现已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新迪俊先后引进意大利、德国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加工制造设备,具备完善的管理经验,并与国际企业接轨,业绩逐年稳步增长。产品从整体的比例与构造及至每个细节的工艺制作,都经过设计与制造者的精雕细琢,充分发挥其精湛工艺以及超人的理性思维,把握设计的整体创意与美感。从人体工程学原理度量各个局部到最佳位置,每一件产品都是新迪俊人的精湛工艺及智慧的淋漓表现。

新迪俊始终贯彻以“诚信为本、信誉第一”的营销理念,迅速渗透市场,并设有专职部门处理安装、保养维修,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所有新迪俊产品均享有十年的免费保用期,并提供终生维修。完善的售后服务是新迪俊走向成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主要产品:新迪俊办公家具、医院家具、酒店家具、图书馆家具等

服务电话:0571-8617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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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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