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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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子”)是国内第一家LED驱动电源上市企业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60)旗下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LED智能照明解决方案商和国内电源行业的标志性企业;“茂硕”及“MOSO”也是深圳知名品牌、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得到多家世界500强企业的认可,并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茂硕电子集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在北美、欧洲、东南亚以及我国香港、台湾等地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迅捷的专业服务。

茂硕电子以国家节能低碳产业政策为引导,致力于为世界LED照明产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物联网智能电源及控制系统。得益于多年的核心技术积累和勇于创新的高效团队,公司开发的智能LED驱动电源及控制系统覆盖了户外道路照明、工业照明、景观照明、室内商业照明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通用或细分应用领域,凭借着高可靠的产品特性在行业树立了“茂硕电源高效可靠”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茂硕电子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动力,拥有国内领先的研发团队,研发中心于2011年被深圳经信委评定为“深圳市市级技术中心”。同时拥有独立的、行业领先的检测中心,为产品的可靠性提供了有效保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LED照明应用领域,并与多家世界500强企业结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客户全面提供ODM、OEM业务。公司将继续以国家节能低碳产业政策为引导,努力打造一个民族的、世界的LED物联网智能驱动领军企业,致力于成为世界级的新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全球节能减碳贡献力量!

MOSO公司拥有一流的技术力量和深厚的技术储备,全员服务的观念始终体现在每一个MOSO员工的工作中。

服务宗旨:满足客户的需求是MOSO服务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服务范围:MOSO产品质保期为出厂之日起5年。

信息反馈:每个产品都有独立的序列号,方便追溯。针对客户关键项目,建立详细资料表,方便后续服务。

服务人员:均经过严格系统的拓展性培训,技术全面、精湛,经验丰富,均有两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配件保障:在北京、深圳、厦门、上海等分销公司或服务中心各备有100台以上的产品,以利于LED照明产品的及时维护,可迅速解决用户问题。

监督及管理:成立全国热线服务组,对客户公布,专门接收客户对我司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及时作好书面登记,并在30分钟内反馈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并作好书面登记。售后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严格按MOSO规定操作,由客户监督并可随时向MOSO进行投诉。

与客户建立伙伴关系:我们把自己的未来与客户的未来紧密的联系起来,把客户的需求作为我们的唯一目标,把客户的满意作为我们的成功的标志。

主要产品:LED智能驱动电源及相应智能控制系统

服务电话:400889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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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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