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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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立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个注册资金700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2亿元,占地面积45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达38500多平方米,员工700人的番禺区机械制造核心企业。企业主要生产电梯零部件、二维传动减速箱、自动冲压成形机床。其中:自动冲压成形机床获国家发明专利,获中国专利技术博览会金奖、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金奖、特别金奖;二维传动减速箱已申请发明专利。2016年年产电梯零部件和机械产品66000多台,年产值3亿元。

精创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建立了工程中心,拥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50多人;设备先进精良,拥有德国、日本、美国、台湾的立式、卧式加工中心32台;数控车床、数控立车及数控铣床、镗床40多台;激光切割机床2台;其它各类机床、设备300多台。具有较强的机械切削、钣金、焊接、喷涂(喷漆)等生产、加工能力。公司具有多年电梯零部件生产经验,成为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日电梯公司的主要电梯零部件供应商。

企业始终把“信誉至上、诚信为本”作为经营理念,凭借诚信经营,过硬的生产质量,严格的科学管理,先进的营销理念,完善的检测手段,不仅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信誉,也使企业驶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2009年成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中国优秀企业”“中国诚信单位”“中国质量信誉AAA+级企业”“中国质量500强”“广东信用单位”“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广东省优秀企业”“广东省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州市著名商标”“广州市A级纳税人”“广州市依法纳税大户”等称号。

广东精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立了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仓储物流等方面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一个管理有素、制度严格的现代化生产企业。企业高度重视质量管理,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制定了“精益求精,严格管理,客户满意,持续改进;科技创新,降耗节能,保护环境,共创繁荣”的质量环境方针,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在日常管理中,企业非常重视细致的产品质量管理,确保质量方针能落到实处,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可靠。全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进行质量管理,规范各岗位、各工序的质量职责,让每一个员工充分理解和严格执行质量方针,树立“事事想到顾客的要求,处处以顾客满意”的准则。全体员工严格按质量标准履行自己的质量职责,使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从而保证了产品质量能达到顾客要求,质量管理工作步步走上新台阶。

主要产品:精创、精达牌电梯零部件

服务电话:020-8486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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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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