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离石电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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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离石电缆有限公司创建于1970年,是原国家机电部定点生产厂之一,山西省原68家重点企业之一,2009年国企改制后,现隶属于山西东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位于离石区下安工业园区,注册资金1亿元,厂区占地80余亩,职工4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0余名。

企业产品主要有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预制分支电缆、10KV及以下煤矿用电缆、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架空导线及以上品种的阻燃(A、B、C、D级)、耐火(A、B级)、低烟无卤、辐照交联等特种线缆产品。公司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CCC认证、电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认证等,被授予AAA级信用等级企业荣誉称号,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司“山花牌”商标被评为“山西省著名商标”、“中国著名品牌”,深受用户的信赖,产品畅销东北、华北、西北等地,先后出口到孟加拉国、古巴、毛里求斯等国家和地区。

山西离石电缆公司紧紧围绕“宣传山花,保护山花,净化山花,创新山花”的指导思想,以电线电缆行业深耕细作和电气装备制造行业产业链延伸为企业发展战略,依托山花品牌,引进国内高端人才,着力研发地铁电缆、高铁电缆、天车电缆等新型特种电缆。同时,公司正与电气装备制造行业合作涉足电气装备制造领域,形成以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为基础的电气装备制造行业的省内龙头企业,用“山花牌”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回馈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

山西离石电缆始终秉承“诚如东海,信如泰山”的核心理念,坚持专业化、精细化、集团化的发展方向,以德交友,以信立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披荆斩棘,砥砺前行!

山西离石电缆有限公司创建于1970年,2009年国企改制后,现隶属于山西东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产品主要有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预制分支电缆、10KV及以下煤矿用电缆、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架空绝缘电缆、架空导线及以上品种的阻燃(A、B、C、D级)、耐火(A、B级)、低烟无卤、辐照交联等特种线缆产品。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获得国家强制性CCC认证、电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认证等,深受用户的信赖。

我公司紧紧围绕“宣传山花,保护山花,净化山花,创新山花”的指导思想,以电线电缆行业深耕细作和电气装备制造行业产业链延伸为企业发展战略,依托山花品牌,引进国内高端人才,着力研发地铁电缆、高铁电缆、天车电缆等新型特种电缆。同时,公司正与电气装备制造行业合作涉足电气装备制造领域,形成以电线电缆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为基础的电气装备制造行业的省内龙头企业,用“山花牌”优质的产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回馈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

主要产品:山花牌电力电缆、煤矿用阻燃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

服务电话:400022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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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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