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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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不仅是国家前行的核心引擎,更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创维集团,一个拥有37年历史的科技先锋,始终矗立于科技创新的最前沿,致力于成为“中国制造2025”的领军者和智能制造的典范。凭借其深厚的技术积累、持续的创新驱动及用户至上的理念,创维荣膺首批“中国制造2025”示范企业以及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称号。

创维深刻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和“3060”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于2020年毅然进军新能源光伏领域,创立了创维光伏。创维集团以敏锐的洞察力洞察行业趋势,推动光伏行业快速发展,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强大的科研能力,创维在光伏行业中树立了标杆,成为行业领军者。

依托在家电行业深耕30余年的品牌优势,创维光伏以“光伏+普惠+数字科技”的创新商业模式为突破口,迅速布局智慧新能源业务,不仅推动了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将这一新兴业务打造为创维集团的“第三增长极”,实现了从智能家电到双碳生态的战略转型。2023年,创维光伏取得了显著成绩,营业额达到233.96亿元,同比增长95.9%,彰显了其强劲的增长势头。

创维光伏坚持“用户第一”的原则,不断研发创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电站。在深耕户用光伏的同时,还将结合创维品牌的智能家居家电、新能源汽车等业务,为老百姓打造零碳智慧生活解决方案。

创维光伏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自主研发了“光伏电站自动化设计系统”,该系统能够根据用户屋顶结构进行精准定制设计,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和效率。同时,创维还开发了“智能运维系统”,该系统将光伏信息与互联网技术、数字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了户用光伏电站的实时数字化管理。

在创新升级方面,创维光伏推出了国风小阳楼等系列产品,引领光伏行业新风尚。小阳楼作为创维光伏的旗舰产品,是行业首创的户用BIPV(建筑集成光伏)产品,它将光伏板与屋顶建筑完美融合,不仅满足了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更带来了建筑功能性收益、经济性收益和美化乡村的多重效益。

2023年6月6日,创维光伏与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在北京鸟巢签署合作协议,正式成为“中国航天太空创想光伏行业官方合作伙伴”。这一合作不仅彰显了创维光伏在光伏行业的领先地位,更体现了其对中国航天精神的深刻理解和传承。创维光伏将携手中国航天太空创想,共同促进航天科技民用转化,引领光伏科技创新,赋能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创维光伏还将发挥集团品牌和用户基础优势,在共建科普基地、传播航天知识与文化等方面持续探索,与中国航天太空创想并肩前行,共同加速迈入发展新通道。

2024年创维光伏重点布局工商业光伏市场,针对工商业市场的特点,全新定制工商业场景开发模式,推出“E企發”“E企享”“E企省”三大工商业模式,为业主打造一站式工商业解决方案,让业主安的省心,用的放心,享的舒心。

在未来的发展中,创维光伏将继续秉持学习并弘扬航天精神及航天文化的理念,在科技创新、品质要求、用户至上等多方面与中国航天太空创想同频共振、共创共赢,不断开拓创新,打造多场景与高品质的光伏产品。同时,创维集团不忘初心,肩负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以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赋能乡村经济、乡村环境和乡村教育,为乡村振兴和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创维光伏,作为创维集团旗下的新能源品牌,始终秉持科技创新与用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打造高品质的光伏电站。该公司深知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因此,在电站的每一个生产、设计、安装及运维环节,都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电站的安全、可靠与高效。同时,创维光伏提供7×24小时智能运维服务,为电站安全保驾护航。

创维光伏与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达成战略合作,成为“中国航天太空创想光伏行业官方合作伙伴”,共同推动航天科技与光伏行业的融合与创新,进一步提升电站的品质与可靠性。

创维光伏承诺,将持续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用户满意为目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诚信、可靠、高品质的光伏电站解决方案。

主要产品:“创维光伏”户用光伏、工商业光伏、智慧能源

服务电话:4000638989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简称“中国质检协会”或“质检协会”)筹备于1986年,并于1992年正式成立,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目前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为2020年12月脱钩改革之前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在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历任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经济委员会质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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