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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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立白集团”)是国内日化龙头企业,创建于1994年,总部位于广州市,主营民生离不开的日化产品,涵盖“织物洗护、餐具洗涤、家居清洁、空气清新、口腔护理、身体清洁、头发护理、肌肤护理及化妆品”等九大类数百个品种,有立白、好爸爸、六必治等12个消费者熟知的品牌。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各省区、直辖市,年销售额超200亿元,年税收超15亿元,为社会提供超15万就业机会,累计为公益慈善事业捐款超两亿元,已成为民族日化工业的领军企业。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立白集团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引领行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战略要求,将质量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第一要务,以立白特色质量文化引领质量管理全局,聚焦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实施可持续发展质量战略,有效运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模式,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以品质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

面向国际化、现代化的立白,以“世界名牌、百年立白”为愿景,以“健康幸福每一家”为使命,坚持立白引领绿色健康战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环保、更优质、更有附加值、更符合需求的产品,热爱祖国和人民,做保护地球的坚强卫士,健康幸福每一家。

质量提升经验业绩


一、以优秀质量文化引领质量管理全局

集团陈凯旋董事长明确提出“质量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第一要务”和三十字质量工作方针,倡导“质量零缺陷”管理,将“立质”纳入立白核心价值观。立白集团质量文化是企业文化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定期组织各类质量文化活动,每年召开年度质量大会,邀请各分子公司、部门以及合作伙伴参加,建立内外部质量管理文化及工作交流分享平台,树立质量标杆。持续推动全员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连续8年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形成立白特色的质量文化,统领立白质量管理全局。

二、聚焦质量安全与质量提升,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保障

立白集团以引领绿色健康品牌战略及可持续发展质量战略,聚焦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与质量管理系统一体化融合,综合ISO、GMP、TQM等质量管理方法及理论,形成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模式,实现对产品质量质量安全保障及过程风险预防。

三、以信息化系统提升质量管理模式运行的效率和效果

立白集团搭建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QMS),实现集团各质量业务单元间质量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加快产品生命周期质量信息的采集与应用,实现事务驱动、可视化工作流、系统集成、移动应用等,提高质量管理模式运行的效率和效果,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持续改进提升产品质量

立白集团对安全、质量、技术指标建立完善标准体系,立白洗洁精、洗衣液等21款产品获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参与制定11项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已公示),通过执行高标准,保障高品质。通过市场产品质量调查、核心经销商走访、建立反馈渠道等方式,主动获取市场质量信息作为改进输入,实施全方位质量改进。

五、立白集团质量水平及荣誉

立白集团产品质量多年持续保持优质稳定,2018年获颁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016年被国家工信部授予“全国质量标杆”,2013年荣获广州市市长质量奖。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一、产品设计诚信管理

立白在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上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及诚信管理。新产品开发进行项目技术立项、产品设计/工艺技术设计、采购、产品评价测试、试产、评审、生产、上市、跟进与开发的确认。

二、原材料采购诚信管理

立白集团在供应商开发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合作时间长、信誉好的供应商结成战略合作关系。

三、生产过程诚信管理

立白集团对生产过程每一个环节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和诚信管理,每道工序需要经过检验确认符合标准要求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半成品及成品进入系统先实施质检库存限制调用,需要经过检验合格后再由质检员予以释放库存,保障产品质量合格。

四、售后服务诚信管理

立白集团积极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通过良好的销售服务、经销商管理措施,满足并不断超越顾客需求和期望,提升顾客满意度。开通服务热线,耐心、真诚倾听客户的心声,对客户反馈的信息采取快速反应机制,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处理满意度达98%以上。

品牌:立白、好爸爸、立白净博士、蓝天、六必治等;产品:织物洗护、餐具洗涤、家居清洁、空气清新、口腔护理用品、母婴织物洗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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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8月23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部署安排在2019年9月联合开展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确定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主办,并重点部署“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也特别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原隶属于原质检总局,现隶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因为具备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持续助力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推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可或缺积极努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代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和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近两千家标杆典型企业再次在2019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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