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积极部署开展2022年“质量月”活动

时间:2022-08-30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引导全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近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于9月开展主题为“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的“质量月”活动。

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标准化发展纲要等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质量变革创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质量月”期间,集中宣传展示我市高质量发展新成就,分享推广质量创新经验做法,出台质量促进政策措施,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促进技术、管理、服务协同创新发展,筑牢“质量第一”意识,营造建设质量强市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提高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化区域质量合作,促进质量协同发展,培育形成质量竞争新优势。聚焦区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集聚产品,推动产业和区域质量提升。实施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开展质量攻关及成果交流活动。发挥质量奖获奖企业示范作用,面向全行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大力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最佳实践分享等活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协同提升,增强区域经济发展韧劲。

三是推进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提高供给质量水平。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以高标准牵引品质提升。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促进精品培育。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广绿色建造技术。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升,大力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度,满足市场和群众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发挥央企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持续提升质量水平。

四是深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助企纾困服务力度。积极发挥质量政策在稳定经济大盘方面的作用,巩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成果,全面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持续加大为企业办质量实事力度,实施精准质量服务,解决企业共性需求,帮扶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解决质量创新、质量攻关难题。

五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监管手段,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过度包装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公布一批执法成果和典型案例。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提升。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推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营造安全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六是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推进社会质量共治。广泛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弘扬优秀质量文化,推动群团组织在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质量提升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宣传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培育“天津质量奖”,宣传普及质量管理的先进理论、模式和方法,引导企业发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质量诚信自律,规范行业发展,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

各区结合实际做好“质量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加快出台质量促进政策措施并落地见效。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打通产业循环、促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以“质量月”为平台,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推动质量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提升社会参与度,着力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共建质量的热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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