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报道——全国“质量月”2000家优秀企业发出倡议: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国

时间:2022-09-21 来源:中国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1日讯(记者苏兰)一年一度全国“质量月”再迎高光时刻。近日,国务院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进一步凝聚各方,形成合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再上新台阶。随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特别对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质量是立业之本、强国之基,事关民生福祉”“各方面共同努力,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一个个行动记录着质量强国建设的时代步伐,也标注着质量强国建设的时代高度。

质量强国建设,千帆竞发正逢时。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以“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联合开展的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正在全国火热进行中。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积极响应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部署,在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和质量提升典型企业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重庆红九九食品、全友家私、名臣健康用品、海尔、格力等2000余家优秀标杆企业,作为各行业、各区域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并在质量提升方面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代表,以“坚持质量第一,抓好质量提升;共筑质量诚信,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联合发出《2022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

倡议企业首先在《倡议书》中倡议共同率先做到: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加强企业质量管理,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推动质量变革创新;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倡议企业还在《倡议书》中倡议企业界争先做到: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深入抓好质量提升;共同坚守质量诚信,扎实保障质量安全;注重夯实质量基础,着力助推质量发展。

倡议企业也在《倡议书》中倡议全社会努力做到:大力抓好质量提升,助推中国质量发展;发挥质量社会共治,唱响中国质量精神;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共创中国质量辉煌。

质检协会会长陆国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质量标杆的引领带动下,我国广大企业广泛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质量水平。截至2021年9月,我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5年达到93%以上,处于历史最高水平。2022年上半年中国新注册市场主体同比增长了3.44%,总量超过1.6亿户。市场主体失信违约信息呈下降趋势,环比降速达到两位数,说明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信用约束力度增强,市场信用环境越来越好。”

陆国强说,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作为质检协会接续奋斗抓好质量宣传动员的品牌活动,不但着力树立一批质量标杆,而且也是引导全社会尤其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力营造良好的高质量发展环境。

质检协会副会长张明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深情地表示,“作为质量人,质量强国是目标,更是信仰。”张明指出,实践表明,我们国家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实现质量强国这个伟大的目标。质检协会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动员广大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就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并助力营造质量诚信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潮。

张明还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质检协会在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不仅切实助力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而且可以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大力营造质量提升和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质检协会在活动中向企业提供倡议公告证明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等免费增值服务,就是为了切实助力企业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而进一步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任,督促企业履行承诺,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提升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质检协会在此次活动中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等时代热点,通过向相关企业推广使用全国“质量月”活动专用标识、“全国质检稳定合格产品”专用标识等“质量诚信溯源验证”和“产品真假防伪鉴别”标识,协助企业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引导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生命周期追溯能力,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王群还特别表示,展望未来,我们肩负推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光荣使命,质检协会必将通过质量专业技术服务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方面去助力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拥抱数字变革,传承服务创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为广大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必要的支撑,书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作为质检协会副会长的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万明对质量诚信建设有着深刻的思考,强调质量既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多年来,通过质量诚信活动,不仅在食品安全领域更上层楼,也带动了更多的企业坚持质量第一,共筑质量安全,为我国食品安全作出了更多贡献。”黄万明表示,“惟有构筑质量安全,才能享受质量幸福。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的推广应用,既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更是可以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黄万明介绍说,“质量提升,久久为功。共享质量生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发挥质量诚信溯源等新技术新业态在质量提升中的作用,既能够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提升,也可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还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质量供给。”

质量强国建设,重在行、贵以恒。质检协会秘书长于丽君表示,自2004年就开始持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主题明确、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充分发挥了社团中介组织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陆国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特别表示,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交织影响,面对改革创新发展等各项任务,质检协会必将接续奋斗,全力汇聚社会各界磅礴力量,助力高质量发展,共创质量强国辉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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