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力量携手抓好质量提升 肩负使命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2022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综述

时间:2022-09-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美好生活、质量相伴。“质量月”是国际上普遍开展的一项群众性质量活动。中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并以推动质量水平提升为主线,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

质量发展,利国利民。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社会环境,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营造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质量提升,久久为功。我国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40多年以来,参与者数亿人次,中国质量也经历了“质量振兴”“质量发展”及至当下“质量强国”的非凡历程。从全国“质量月”活动的社会参与度、认知度、美誉度等各方面看,全国“质量月”也已成为一个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活动品牌。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21个部门定于2022年9月联合开展以“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的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明确部署“大力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最佳实践分享等活动”“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推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质量‘关键小事’”“促进社会质量共治”“发挥全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质量诚信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并特别要求“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以‘质量月’活动为平台,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发挥‘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潮”,着力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及标准化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提高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更好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提高供给质量水平;积极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应,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发挥质量政策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的作用,持续加大为企业办质量实事力度;强化质量监管效能,构建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提升全民质量素养,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让质量提升扎实推进。9月1日,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拉开帷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质量是立业之本、强国之基,事关民生福祉”“各方面共同努力,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国务院总理对全国“质量月”活动作出重要批示,这在全国“质量月”活动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及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重视。李克强总理在批示中强调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确定“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的主题,这就将全国“质量月”活动的意义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同时也对开展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而通过将全国“质量月”活动融入质量强国建设当中,以实现全国“质量月”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提升,让这一活动永葆青春,也应该是所有参与全国“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都应该有的追求。

奋进不言止,征途无穷期。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必须广泛宣传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建设质量强国,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对质量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并明确提出要建设质量强国。“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重要文件,都提出要建设质量强国。由此可见,“十四五”乃至更长的一段历史时期,质量强国建设都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应进一步深化对质量强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持之以恒地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质量基础。

强基固本筑诚信,凝心聚力担使命。“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是章程赋予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的职能。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自2004年就开始持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广泛关注和重要影响的主要专题活动之一,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积极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主题明确、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搭建质量文化建设的桥梁、引导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激发质量提升和质量发展动力,推进社会质量共治,营造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

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准则,也是市场经济的坚实基础、社会良序的运转基石,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质检协会为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助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努力开创社团中介组织在新发展阶段的新作用,以质量提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质量先进示范作用,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合力推进社会质量共治,坚持质量第一、抓好质量提升,共筑质量诚信、建设质量强国,决定组织一批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诚实守信、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成熟度高,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的质量诚信先进示范企业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重视品牌建设、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质量效益显著标杆优秀企业在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助力扩大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

 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责任显担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出: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倡导诚实守信”的要求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等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对于“健全社会监督”和《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对于“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的要求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部署,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大力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切实方便企业在2022年全国“质量月”对质量诚信自律所作出的倡议进行广泛宣传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激发市场活力、发挥社会共治、维护公平竞争、共筑质量诚信,质检协会根据企业对于质量诚信倡议与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自我声明公告宣传的证明需求免费向参与2022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企业出具“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2022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公告)公告证明系企业对其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自我声明公开的公告和证明,并不涉及评比和排序,旨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质量诚信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倡导和培养诚实守信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唱响中国质量诚信,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营造出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提升我国质量竞争力。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质量是兴国之道、富国之本、强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对质量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并明确提出要建设质量强国。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在新时代,质量强国是目标,也是方向,建设质量强国是过程,也是路径。推动高质量发展,最终建成质量强国,既是应有之义,也是必然要求。从2011年开始,全国“质量月”活动连续12年都围绕“质量强国”设定活动主题,就是要把质量强国喊响,把质量强国的旗帜高高举起。实践证明,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对于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李克强总理批示强调,要“加强政策引导,深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弘扬工匠精神,落实主体责任”“打造集质量、标准、技术、品牌等于一体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锻就中国质量、培育中国精品”“聚焦民生关切,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对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提升服务效能,广泛开展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等,这为推进质量工作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矢志践行初心使命,奋进开创美好未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着力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价值导向和自觉追求,质检协会作为质量检验行业组织责无旁贷。在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质检协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持续加大为企业办质量实事力度,助力企业提高抗击疫情等风险能力,充分发挥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在助力广大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以质量提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开创社团中介组织在新发展阶段的新作用,不但广泛动员近两千家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参与质量诚信倡议并发布《2022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还向参与2022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的企业免费提供了“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公告等多项增值服务,助力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着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全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质检协会相信,通过2022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的广泛动员,共筑质量诚信,必将引领社会各界强化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共享质量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 苏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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