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2019年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质量月”及“质量开放日”活动正式启动

时间:2019-09-02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助力推动我省“六个强省”和产业化建设,8月31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哈尔滨市场监管局在哈尔滨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举行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2019年“质量月”及“质量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本次活动在黑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

启动仪式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德喜同志主持。黑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省长沈莹同志,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小妹同志,哈尔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万平同志,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范云强同志等参加启动仪式。

参加启动仪式的还有:省、市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省、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市(含平房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全省优秀质量管理企业代表、各行业从事质量工作的管理人员代表及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范云强在致辞中,对前来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和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以来关心、帮助和支持东轻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区各级人民政府表示诚挚的谢意,对启动仪式的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

他表示,“质量月”及“质量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能够在东轻举办,既是对东轻的信任,更是对东轻质量工作的充分肯定,公司将以此次“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准确把握质量强国的深刻内涵,着力增强质量竞争新优势,不断创造东轻质量、中铝质量、龙江质量、中国质量,为龙江经济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哈尔滨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万平在致辞中说,举办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质量月”及“质量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标志着今年我省“质量月”活动在我市正式拉开序幕。哈尔滨市要以强化质量强市为抓手,真抓实干,推动全市质量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近年来,哈尔滨市产品质量雷竞技新官网合格率逐年上升,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得到了有效保证;工程、服务等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目前,哈尔滨市共创建省市名牌378家,累计培育各级各类名牌产品983个;全市有5户企业被推荐参评中国质量奖,10户企业获得省质量奖,13户企业获得了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

张万平表示,通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进一步浓化社会氛围,全面增强群众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明确质量责任,全面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强化政府监管的实效性。通过不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切实推动哈尔滨市形成“重视质量、发展质量、提升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强大合力,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保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黑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省长沈莹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提升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抓好“五头五尾”、建设“六个强省”,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我们成立了以王文涛省长为组长的“全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各级高质量发展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

沈莹强调,我们深化“质量月”活动,开展了“黑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形成了以树立质量标杆引领全省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开展了“质量提升十百千工程”活动。大庆市被国务院表彰为“质量提升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

沈莹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省各级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各级各类企业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国家关于“质量月”各项部署落实落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行各业都要开展提质惠民活动,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和质量管理领军企业要搞好“质量开放日”活动,积极推动质量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商场、进机关,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群众参与质量建设、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广大企业要主动担当,承担起产品和服务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培植“精益求精、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办事不求人”承诺。要选树质量典型,宣传质量品牌,推广管理经验,推选行业领军人物,为企业诚信经营创造良好环境。要完善质量共治工作格局。全省各部门、各行业和企业要相应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着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全民质量素质,努力开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投入、协调配合、倾力推进,使“质量月”活动在促进全省质量提升中发挥更大作用、产生更好效果。

启动仪式后,同步举办了“质量开放日”东轻专场活动,参加活动的省、市政府领导、黑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参观了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先进生产线,现场听取了企业质量管理专家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经验介绍。参加活动的企业代表、各行业从事质量工作的管理人员代表出席了企业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会,学习了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六西格玛”管理经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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