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积极组织开展2019年天津市“质量月”系列活动
为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2019年天津市“质量月”期间,市市场监管委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海关、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市质协、市消协等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系列“质量月”活动。
今年本市“质量月”活动的主题为“实施质量立市 共创天津质量”。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总结交流我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开展“质量开放日”活动,普及质量管理知识,传播质量文化,推广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是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宣传我市《关于加快推进质量立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扩大宣传,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化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及时将质量抽检、抽查检查情况向社会通告。加强电商平台、广告市场监管,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开展保安全迎大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
四是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等维权渠道,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观念。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服务效率和满意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深厚氛围。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质量立市,保障质量安全,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