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富顺县2019年“质量月”新闻通气会

时间:2019-09-27 来源: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

9月23日下午,富顺县2019年“质量月”新闻通气会在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邀请了四川日报、中国新闻网、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法治报、四川新闻网、自贡日报、自贡晚报、自贡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9家新闻媒体代表。会议由中共富顺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外宣办主任高仁斌主持,富顺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19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子永介绍了一年来富顺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大质量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一段时间质量工作的重点。他指出,目前我县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全县质量工作也不断取得新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全县质量发展还处在较低发展水平,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影响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提升,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自觉增强质量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把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开创全县质量工作新局面,为把我县建成“四川经济强县、川南教育强县和生态宜居中等城市”以及撤县设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全县共有“三品一标”企业10家,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9个、绿色食品9个、登记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高粱、小麦、甜橙)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创建总面积57.9万亩。市场监管部门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个、四川省著名商标1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个、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1户、市政府质量奖2户、县政府质量奖4户;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12个;“富顺香辣酱”连续四年荣登中国品牌价值榜100强,四川区域品牌前十强;自贡晨光科技园区上榜全国区域品牌价值榜。

全县工业企业产品质量雷竞技新官网合格率持续在98%以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合格率99.31%(2018年度为96%),食品流通环节共进行国抽6个批次,省抽54个批次、市抽6个批次、县抽430个批次,其中28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抽检合格率94.4%,不合格批次已全部启动后处理程序;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48%;

强检计量器具备案单位125家,备案计量器具11580台件,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的备案11000台,医疗卫生方面的计量器具220台,安全防护方面的计量器具360台;立案查处计量违法案件6起,现场处罚计量违法行为4起;

全县特种设备总量1499台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率已达84.5%,设备的登记率达到96.1%,定检率达到了97.8%以上。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019年共认证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4家,药品抽检任务151批次、医疗器械抽检9批次,化妆品抽检7批次,目前取得检验结果66批次,合格率100%;

全县新办理建设工程项目25个,监督覆盖率100%。上半年竣工验收工程项目30个,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两书一牌”覆盖率100%。全年受理工程质量投诉16件次,12345政务热线投诉10次,接待来访群众35人次,投诉回复率100%。

本年度大中型水利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新开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

完成全县贫困村道与其他村道项目建设320公里,交工验收合格率100%。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监督检查5210点(组),合格率95%以上,总体情况稳中向好。

全县蔬菜、畜禽蜂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均达到100%。

生产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90%(2018年度为85%);生活性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达89%(2018年度为82%);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5.1%,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2.9分贝,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等级为较好,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规范诊疗行为,做到依法执业,所有的临床医师、护士均已注册,医师、护士持证执业率达100%,电子化注册率达到100%,医责险购买率达100%。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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