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注册成立,由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共同出资组建。厂区占地面积约196亩,北距包头35公里,南距鄂尔多斯60公里,东距呼和浩特170公里,紧邻包神铁路、210国道、包东高速公路,是“呼包鄂金三角”的中枢地段。

公司拥有一条100%利用电石渣代替石灰石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年产熟料75万吨,水泥120万吨,每年可利用园区内及周边地区工业废渣(粉煤灰、炉渣等)155万吨,使园区内的项目从“资源—产品—废弃物”传统工业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新型工业模式,是当前国内电石渣循环综合利用的最有效途径,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公司水泥系统于2007年8月6日投产,熟料系统于2008年1月11日投产。自投产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水平,连续十年实现盈利,累计实现利润近6亿元,最大程度地回馈了股东和社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管控,综合利用周边固废资源,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能耗及成本指标不断取得新突破,主要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践行产品质量区域领先战略,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满意度持续提升,建立了金隅冀东的品牌优势。

公司着力加强安全、环保标准化建设,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培训提升职工素养,追求本质安全,建设绿色工厂,多次获得地方政府和集团表彰。

公司于2008年3月获得国家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09年9月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3年3月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建材水泥)认证证书,2016年2月获得熟料低碳产品认证证书,2016年3月获得水泥低碳产品认证证书,2018年10月获环渤海地区建材行业诚信企业(AAA级)荣誉称号。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为塑造名牌企业诚信形象,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信守合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我们承诺:

一、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和奖惩制度。组织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并做好相关记录;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诚信责任,形成质量诚信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推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二、建立质量检验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资格或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证,并按规定保存检验和验证的有关记录;配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按照规定对最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并按规定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在用的检验检测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符合要求。

三、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向客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建立客户档案;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客户解决产品问题;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抱怨和投诉,努力使客户满意;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改进质量。

四、对发现存在缺陷的产品,能够及时召回;对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有效成分、质量性能或质量等级等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特征作出公开承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如果本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国内通报,退货或重大质量事故的,本企业自愿接受国家和相关条约规定要求作出的相关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企业负完全责任。

质量提升经验业绩


自建厂以来,公司依靠不断创新的产品品质,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先进卓越的生产设备,严谨勤奋的企业员工,使得品牌产品质量长期保持高水准,也使得公司在区域内产品质量遥遥领先。

1、产品质量从源头抓起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保证每一个进厂原材料的供货质量,控制好源头是关键。公司每年都要对原材料供货方进行严格的合格供方审核,只有质量、信誉、服务达到要求的供货方才列入合格供方名单。同时,质量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进厂检验规程对每一种进厂原燃材料进行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厂,坚决将问题原材料挡在大门之外。

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矢志不渝地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上下工夫,坚持致力于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在“以顾客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以管理为基石,追求卓越,不断创新”的质量方针指导下,公司还在实际生产实践中不断修订、补充和完善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使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受到用户的赞扬和认可。

3、严格过程质量控制

加大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力度,把功夫下在生产的全过程,扎扎实实地执行作业指导书,一丝不苟地落实工艺技术标准,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公司历年格外重视产品质量的过程控制,使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有机融合在每天的质量控制中,既提高了生产管理,又使产品质量长期保持稳定。从2007到2019年连续十三年,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公司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100%。

4、实施生产技改

公司抓住“低碳经济”的发展机遇,2016年2月获得熟料低碳产品认证证书,2016年3月获得水泥低碳产品认证证书,为了在满足设计生产能力的同时降低能耗,提高工艺质量,同时采用高质量燃煤进行煅烧生产,降低碳排放,并于2019年4月份提交绿色工厂审核资料,顺利通过自治区审核。

5、先进的生产检验设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公司十分注重检验设备和生产设备的更新技改。公司每年对生产工艺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生产工艺符合运行要求。同时按期对生产、质量定检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公司大力投入对落后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及新标准下高端检验仪器的投入使用,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率。

6、新科技和技术革新托举质量升华

要使企业品牌在同类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就要巩固和提升品牌价值,而品牌来源于产品,其根本落脚点也必须是产品。公司坚持“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新型工业模式,使电石渣利用率在水泥生产中达到了最大化,解决了电石渣对环境的严重污染。自2014年起实现100%电石渣代替石灰石进行熟料煅烧,同时有效解决了园区及周边地区工业废渣处理问题。并致力于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优良的产品品质与新产品研发,打造电石渣生产水泥行业的一流生产企业。公司先后开展100%电石渣生产道路硅酸盐P.R8.5级水泥、硅酸盐P.Ⅱ42.5级水泥、P.F32.5缓凝水泥,并顺利投入区域内机场、铁路、公路、桥梁建设中,同时针对市场开展“壹号工匠”家装水泥,以及后续更高品质的“匠心壹品”绿色家装水泥,新技术的应用和技术革新的实施为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7、持续推进一线班组建设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质量的经营思路。进一步完善了车间班组管理制度,修订了优秀班组、优秀员工评比办法,通过每月的评比考察方式,激发员工积极性,在各班组间营造了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通过班长点评实现班组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培训;以技能比武、实操检测、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激发了班组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了班组员工专业素养,使班组工作现场、日常事务、劳动安全等管理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一线班组队伍整体作战能力显著增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创建活动,逐级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管理体系。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企业管理层有明确的质量主体责任思想和目标,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对顾客的需求、法律法规的要求、环境因素和能源因素及危害因素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计量、标准和质量管理,将质量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

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园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坚信并笃行“以质量树立品牌,以服务赢取客户”的理念,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加强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形成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用百分之百的态度对待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18年10月获得环渤海地区建材行业诚信企业(AAA机)荣誉称号。

主要产品:盾石牌水泥

企业图片展示 - 当前图片是第1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8月23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部署安排在2019年9月联合开展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确定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主办,并重点部署“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也特别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原隶属于原质检总局,现隶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因为具备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持续助力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推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可或缺积极努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代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和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近两千家标杆典型企业再次在2019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机构的相关职能,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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