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质检系统立法工作研修班日前举办
为提升质检系统立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质检立法质量,创新立法机制,确保质检立法工作为质检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法规司会同培训中心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在天津天宝会议中心举办了“质检系统立法工作研修班。
来自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监局法制处长,总局两委,各司局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修班。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在开班式上做了讲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梁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旺生、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振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尚水利共五位专家分别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立法技术规范、中国立法现状、立法后评估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沟通与协调艺术等内容对学员进行授课,几位专家老师用活泼风趣的语言,形象生动的事例,深入浅出地给学员讲述了有关立法方面的内容,课堂上学员听课认真,课下讨论积极,研修班学习气氛非常浓厚。
为加深理解教学内容,有效地结合实际工作,此次研修班还进行了分组讨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及两委三个小组就质检立法工作以及此次培训班的收获和体会,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畅所欲言,积极献言献策,从质检实际工作入手,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研修,大家一致认识到,立法工作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时期。新时期下,立法工作任务要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创制为主转为修改完善为主。因此,必须采取手段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进一步认识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措施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与会学员一致表示,此次立法研修班安排紧凑,组织到位,教学内容丰富。通过培训,大家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回到本单位后将所学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为质检立法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为提升质检系统立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质检立法质量,创新立法机制,确保质检立法工作为质检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法规司会同培训中心于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在天津天宝会议中心举办了“质检系统立法工作研修班。
来自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监局法制处长,总局两委,各司局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修班。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在开班式上做了讲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梁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旺生、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振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尚水利共五位专家分别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立法技术规范、中国立法现状、立法后评估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沟通与协调艺术等内容对学员进行授课,几位专家老师用活泼风趣的语言,形象生动的事例,深入浅出地给学员讲述了有关立法方面的内容,课堂上学员听课认真,课下讨论积极,研修班学习气氛非常浓厚。
为加深理解教学内容,有效地结合实际工作,此次研修班还进行了分组讨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及两委三个小组就质检立法工作以及此次培训班的收获和体会,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畅所欲言,积极献言献策,从质检实际工作入手,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研修,大家一致认识到,立法工作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时期。新时期下,立法工作任务要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创制为主转为修改完善为主。因此,必须采取手段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进一步认识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措施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与会学员一致表示,此次立法研修班安排紧凑,组织到位,教学内容丰富。通过培训,大家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回到本单位后将所学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为质检立法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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