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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加强普法工作 全面建设法治质检

2012年01月04日 10:41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在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表彰视频会上的讲话

蒲长城

2011年3月22日

今天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情,召开“五五”普法先进表彰大会。树平局长和总局领导高度重视,亲临大会,首先我代表总局党组向获得先进称号的“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司法部的领导亲临会议给予指导表示诚挚的感谢,借此机会也向全系统普法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

今天这个会不仅是一次对先进的表彰会,也是一次动员和鼓劲的大会,更是开创质检普法工作新局面,全面推动法治质检建设的誓师会。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明显

五年来,质检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在全国普法办的指导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五五”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系统法律素质全面提升。

一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提升。“五五”普法期间,总局相继开展党组专题学习、司局领导干部培训班、处长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几年来,总局党组就《反垄断法》、《物权法》、《节约能源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多次进行专题学习。2009年,总局举办了首次全系统司局长依法行政研修班。为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总局还于2010年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各级质检部门也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全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制度化,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五五”普法期间,总局每年举办一期全国质检系统执法人员和法制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和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指导基层培训,总局编写了质检法律知识基础教材、出入境检验检疫实务问答、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手册、节约能源法知识问答、法规汇编、优秀论文集等辅导用书。为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总局组织召开全系统食品安全法宣贯大会,在总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法进机关”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法”网上答题知识竞赛,制作食品安全法专刊,编印下发食品安全法宣传画册40万册。

三是技术机构依法检验能力进一步增强。2010年,组织编写了《质检系统技术机构法律培训教材》印发全系统,举办技术机构人员法制培训班,首次对全系统技术机构人员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技术机构依法施检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法律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增强。

1.送法进企业,服务促发展。

2009年,总局开展免费向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规书籍活动,举办食品企业厂长经理免费培训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各地质监部门推行个性化菜单式服务,点对点帮扶企业,使企业从原来的“被动接受服务”转变到了“主动要求服务”。浙江质监局开展了“技术机构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把技术帮扶与法律宣传相结合,组织专家讲授先进的国际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法规。广东检验检疫局开展以“抓质量保增长,树信心促发展”为主题的检验检疫服务外贸政策宣讲系列活动。通过向企业宣传讲解检验检疫服务外贸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熟悉了解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让近200家外贸企业受益。

2.加强农资打假,推动法律进乡村。

各地质监局举办了“农资打假送服务下乡”等一系列活动,将普法阵地转移到了田间地头,现场受理投诉举报,进行宣传咨询和免费检测服务。特别是黑龙江质监局开展“春雷行动”,持续多年,效果突出。各地质监局还组织专家专程为农业大户送上法律类书籍,到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服务指导,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

3.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法律进社区、进校园。

全系统积极联系居民社区、学校,实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以宣传食品安全、液化石油气瓶、电梯、游乐设施、儿童服装、玩具等与社区居民、青少年儿童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总局特种设备局每年儿童节都面向少年儿童开展游乐设施安全宣传,并举办大型文艺晚会宣传特设法规和安全知识。2007年,中国标准化院在北京林业大学举办“喜迎十七大、庆祝世界标准日”标准走进校园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活动通过向高校图书馆及学生代表赠送标准化系列丛书,向广大学生群体宣传标准化工作,增强学生群体的标准化意识,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福建质监局开展“金质亮剑——质监维权服务进社区”活动,开展民生计量、检测等现场服务活动。上海质监局组织编印了《节能环保消费指南》,内容包括家电、厨卫、照明、建材等选购知识以及《节约能源法》、《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免费向居委会发放。

4.拓展普法载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3.15”等主体日活动。“五五”普法期间,总局每年都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契机,在王府井商业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免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宣传。各地如北京、上海、广东、新疆等地方两局,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际认可日、质量月、口岸行等契机,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联合在大型广场、公园、超市等公共场所以及当地繁华路段通过设立咨询台、出版板报、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整治活动。云南、广西检验检疫局在专题日期间,联合地方有关部门深入边境地区村镇、口岸、边贸互市点、边境通道开展“防疫病,保平安”、“打走私,促和谐”等宣传活动,广为张贴、发放有关禽流感、霍乱、口蹄疫、黄热病等疫情疫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和宣传画册,向旅客、留学生、边民、商人广泛宣传疫病疫情防治常识。

二是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合作。在面向社会的宣传中,总局始终注重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与其密切配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几年来,总局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开展《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协办“3.15”晚会,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作,对全国质检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决赛盛况进行了转播,转播过程中插入有奖竞猜,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响应。

三是充分利用网络、车载电视等新媒体。总局在网上开设了普法专栏,及时发布普法动态、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每年定期举办“在线访谈”活动,通过网络平台讲解质检法律法规,答复网民提问。法规草案也在网站上广泛征求意见。北京检验检疫局、北京质监局还制作了动漫公益广告片,在候梯厅和公交车、出租车车厢内的视频多媒体上进行播放。北京奥运期间,还制作了电梯安全宣传片,在北京所有奥运场所和宾馆滚动播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上海两局、广东两局也积极利用多种媒体进行法规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三)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1. 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五五”普法期间,总局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制修订并颁布了《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节约能源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50件部门规章,《国境卫生检疫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缺陷产品召回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设备监理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各地质检部门密切配合地方人大和政府,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各检验检疫局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和操作规程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2. 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共取消行政许可项目94项,调整28项,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八公开”,加强许可事项事后监督。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执法文书,完善执法程序,研究制定自由裁量权规则,探索行政案件公开审理,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规范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先后四次组织开展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出有效规章179件,规范性文件1000余件。四是规范应急处置,为总局妥善应对禽流感、苏丹红、非典、问题奶粉、甲型H1N1流感等一系列突发性事件以及涉及质量与安全的申投诉案件发挥积极作用;五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指导依法化解争议,为提升质检部门公信力,维护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3. 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得到加强。

全系统深入推进以构建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聘请行风监督员近3万人,共有2593个单位参加了地方政府行风评议,满意率为87.4%。

4. 质检法治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建设法治质检已成为全系统新的共识,新的目标。全系统17个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8个局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西、宁夏检验检疫局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西藏检验检疫局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集体。

(四)做好普法工作的几点体会。

在普法实践中,我们对如何推动普法工作、提高普法效果有五点体会:

1.科学的规划是开展普法的基础。

做好普法工作需要科学的规划。2006年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质检工作实际,总局及时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确立了质检系统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明确了普法的重点对象、内容和阶段任务。各地方质检部门也纷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由此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并得以顺利开展。

2.领导重视是做好普法的关键

实践证明,一个单位普法工作开展的好不好,关键在于领导重视的够不够。2006年“五五”普法开展伊始,总局即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地方质检部门也相继成立了一把手负责的普法领导机构,确定了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领导重视,普法机构职责明确,是普法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

3.形成机制是普法的保障。

工作机制上,我们确立了由法制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具体普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运作机制;制度建设上,全系统推动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培训考试(考核)、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制度。如总局开设“质检大讲堂”,知识讲座形成制度,国家认监委、标准委建立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对下属中心、协会的普法工作实行每年一次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

4.不断创新是普法的动力。

在普法实践中,全系统探索普法新举措,取得成效。例如创新学法用法形式,一是集中教。除坚持每年举办法制培训班外,总局还不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邀请法学专家来局机关宣讲《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依法行政成果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影片,与国家图书馆等单位合作组织观看依法决策图片展,多种形式的集体学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自己学。为弥补集中教学的资源不足,全系统积极搭建网络平台,建立法律法规数据库、编制试题、在机关开辟法制园地专题展板,供干部职工利用日常时间进行学习、测试与交流。三是全员赛。如2006年,总局开展了全国质检系统法律知识竞赛,20多万质检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场面盛况空前。四是定期考。几年来,总局机关相继组织了《食品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答题活动。各地方局也纷纷完善考试考核制度。如深圳、福建检验检疫局制定有关办法,细化落实了新进人员的法律培训、在职干部职工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法律考核等相关普法教育制度。

5.必要的人员经费是普法顺利实施的保证。

“五五”普法期间,全系统不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经费保障。如,黑龙江质监局设立法律人才库,上海检疫局成立法制工作研究小组,广东质监局每年投入经费100万元开展民营企业免费培训工作。经费充足、人员到位,为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以上几点体会是我们对几年来普法实践的总结,是经验的积累,请同志们思考,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进一步坚持发扬。

二、抓好普法工作意义重大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是“六五”普法起始之年,也是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第一年。上个月,总局召开了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会,按照树平局长在全国质检工作会和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视频会上的要求,全面部署了法治质检建设工作任务。处在质检法治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普法工作尤显重要。大家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从四个方面认真领会和着重把握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普法教育培训是建设法治社会,推动提高质量的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是公民对法律普遍信仰,全社会形成守法精神和良好的法治氛围。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懈地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法是质检工作的基石,也是质检部门与企业、消费者交流沟通的语言。依法推动提高质量,是质检部门与企业、消费者的共同心愿。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认识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开展普法教育培训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安全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质检部门要让社会公众吃的放心,用的安心。对于质检部门来说,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要保障安全,就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目前,个别企业诚信意识薄弱,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质检部门必须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强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意识。一方面,把质检法律法规告诉群众,让其在学法、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的法制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夯实基础。

(三)开展普法教育培训是围绕主题主线,促进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质检部门围绕国家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能和落实国家政策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细化。如为加强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总局组织修订并颁布实施了《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必须要依法而定,为促发展而定。开展质检普法工作,要使全系统学会在法律规定的边界范围内依法履职,自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促进和服务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开展普法教育培训是坚持以法治检,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质检,是质检系统的神圣使命和奋斗目标。简言之,就是建立健全质检法规体系、行政执法体制、权力运行机制,增强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作为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质检部门的一切行政行为和程序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加强质检人员的法律素养,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用法律的手段规范质检权力的运行,实现各项质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

当前,普法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需要今后着力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有些领导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普法被当成了软任务,不是硬指标。少数领导干部自身学法不够,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与建设法治质检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普法的深度不够,“法律进机关”有待加强。三是普法针对性不够,普法内容与实际工作、与企业、消费者的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四是普法工作形式创新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普法人员、经费保障有待增强。六是普法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的衔接、协调尚不顺畅。

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我们的认识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没有真正重视起普法工作,也有体制机制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三、加强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普法工作是基础,做好普法工作是为了全面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建设法治质检不是一项孤立、局部的、暂时的工作,而是要贯彻和渗透在我们质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下面,我就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建设法治质检提出三点要求。

(一)做好质检系统“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全系统制定并执行“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各单位要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衔接,为“六五”普法开好局。

1.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制定科学的规划很重要。科学规划质检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要遵循下列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六五”普法工作要按照全国质检系统“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围绕质检中心工作,服务质检工作重点,推进质检事业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要在质检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质检工作实际,确定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采取适当的方式,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四是坚持结合实践,学用并举。坚持普法工作与建设法治质检实践相结合,以普法工作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在法治质检建设中加强普法工作。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普法工作要创新理念和工作方式,完善机制。

2.大规模推进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在总局“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发布前,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全面地推进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能断档,不能断线。要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为重点对象,以行政法规、质检专业法规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质检系统全员培训。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研究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要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及全体公务员法规学习培训。把培训学习情况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每年度要检查,要切实达到学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三是加强技术机构法制建设。加强对技术机构人员的法规培训,建立健全技术机构考试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法律责任意识,维护技术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

3.创新载体,加大面向社会质检法律宣传。

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要依法开展。从内容到表达的方式都要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要大胆创新。创新普法载体,推进质检法律法规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期刊、上网络,推动质检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

普法工作是基础,做好普法工作是为了全面推进法治质检建设。2010年,总局提出要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从这个角度讲,建设法治质检是纲,各项具体工作是目,纲举才能目张。因此,我们要将法治质检建设放在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全面推进和加快法治质检建设。

1.深刻把握法治质检的内涵。

建设法治质检,要求我们做到“法治四有”即: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法治四有”赋予了“法治质检”深刻内涵,建设法治质检,既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质检法规体系,也要求我们履行职能要有法律依据,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既要求我们要积极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也要我们为不当的行政行为承担责任。

2.健全质检法规体系。

一是大力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要加快现行质检法律的立法进程,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二是着力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在质检规章的立法工作中,要注意反映客观规律,调整好利益格局,厘定权限职责,做到权责一致,实行开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规章建设。三是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要以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制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规范法治质检运行机制。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质检业务范围广,监管难度大,社会关注多,依法科学决策尤为重要,科学决策一定要坚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坚持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按照法定职权正确开展工作,恪守职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严格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并在行政执法中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三是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各级质检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虚心接受各方的批评和建议,对举报投诉和媒体披露的问题,要认真核实,依法及时处理,必要时逐级上报。

4.提高依法解决纠纷的能力。

首先,各级质检部门要保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要依法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和途径;接受复议申请的机关要积极受理复议案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确认违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庇护。此外,各级质检部门要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优势,把自己置于第三方位置,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三)抓好组织落实。

加强普法工作,建设法治质检,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各级领导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建设法治质检的决策者和组织者,要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将建设法治质检与全局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部署工作明确法治任务、检查工作过问法治情况”,把建设法治质检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法制机构推动。建设法治质检,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质检法制工作队伍,发挥好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法制机构要积极出谋划策,根据各局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法治质检建设工作方案,把法治质检建设落到实处。法制机构要针对法治质检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从理论和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及时出具法律意见,推动法治质检建设。

全员积极参与。建设法治质检,不是哪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涉及质检各项职能的全局性工作;不是哪一个人的任务,而是所有干部职工的任务。不仅是法制部门自己的事,而且是所有部门共同的使命;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而且是所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要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力争在3年内完成对全系统大规模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行使权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良好的质检法治人文环境。

强化条件保障。法制机构在法治质检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各局切实关心、重视和支持法制工作经费保障、法制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直属检验检疫局、地市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工作量大、涉及法律问题较多的基层质检部门都应当设立独立的法制机构;没有独立法制机构的,都要配备1至2名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要在装备配置、经费支持等方面提供保障,有效推动法治质检建设顺利开展。

同志们,面对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目标任务,站在六五普法新起点,我们深感任务重大,使命光荣,催人奋进。让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促进科学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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