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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质检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在吉林举办

2012年01月04日 13:5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加强法制骨干培训 带动全系统法制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2011年全国质检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在吉林举办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重要举措,提升全系统法制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根据质检总局2011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全国质检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于2011年8月23日至25日在吉林举办。来自全国质检系统的200余名法制骨干参加了本次培训。

质检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为学员作了“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质检”专题讲座。刘司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此次培训班是在质检事业发展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举办的,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质检总局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重要举措,是“六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的第一件大事。刘司长对参训学员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理念,全面贯彻建设法治质检的战略方针;二是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课程,带着问题学,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希望大家在课下开展交流、研讨、互动;四是希望每个参训代表不仅自己要学好,还要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先锋表率作用,把所学知识带回所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推广法制工作。

此次培训班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法规司高度重视,地方两局积极参与

法规司对此次培训班高度重视,刘兆彬司长亲临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薛国芹副巡视员全程陪同学员一起参加学习培训。在课程设置上结合目前实际工作,精心设置培训内容,聘请经验丰富、造诣浓厚的老师为大家讲课。地方两局积极派员参加培训,有的地方局还派出多名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此次培训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一是参加培训的人员都是各局派来的法制骨干、精英;二是培训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请司法部专家讲解《六五普法理论与实践》。进一步宣贯新法律新规章,重点学习即将颁布的行政强制法和总局新发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等新规章。考虑到媒体舆论对质检工作的监督,结合质检系统的特点,此次培训班还邀请专家为大家传授了《舆论问责与质检系统舆情能力培养》。

三、参训学员收获很大,培训班举办成功。

此次培训学员人数较多,大家都意识到不但要自己学好,还要担负起对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任务。因此,学员非常珍惜两天半的学习机会,课上聚精会神用心听讲,课下积极交流探讨。大家普遍反映,此次培训班时间紧凑,课程合理,内容丰富。通过培训,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提升了能力。学员还提出一些建设:一是建议此类培训班应定期举办,尤其是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应配套举办相应的培训班,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二是争取让更多的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能够参与到培训中来,提升全系统人员的法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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