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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联合司法部对山东质监局依法行政创建工作开展抽查评审

2014年10月14日 14:53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29日至30日,总局法规司联合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一行4人,对山东省质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开展了现场抽查评审。

评审组听取了山东质监局专题汇报,重点从制度建设、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执法监督与问责、权力清理与简政放权等五个方面现场查阅了山东局依法行政创建活动见证材料。现场观摩了山东质监局行政审批改革和泰安质监局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行政审批改革构建了受理下放、委托审查、平台运作、立体监督新机制,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信息化办案系统突出规范、保障、指导功能,实现了远程调度指挥、证据即时固定、案审全面到位、上下互动指导等信息化管理模式。评审组认为:山东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识到位;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建设完备;工作措施、工作程序规范有序;依法行政效能、效率作用明显。同时,山东局的行政许可改革和行政处罚改革符合依法行政要求,创新履职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走在全国前列,具有很好的推广和示范作用。

评审组对山东局下一步的普法培训、普法方式创新、依法规范履职行为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总局法规司曹大海副司长、南军处长,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刘汉银副司长、肖妮主任科员参加了现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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