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促进法》立法小组赴上海、江苏开展第二次立法调研
2016年11月15日至19日,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主任钟真真、质检总局质量司、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有关专家一行赴上海市、江苏省针对《质量促进法》展开第二次立法调研。
本次调研是在第一次赴广东省调研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对质量技术服务性机构、农副产品业、工业产品制造业、建筑工程业等具有代表性的行业进行实地调研,同时与地方人大、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协会等进行座谈,充分听取相关立法建议和意见。
调研中,许新建强调,质量促进立法社会很关注,需求很紧迫,是从法律制度层面贯彻落实“三个转变”(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反映我国从“速度时代”进入“质量时代”的法律导向。质量促进法要把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与现有法律做好衔接,既要整体设计,也要填补空白,应当是激励型、合作型立法。上海、江苏两地表示,要积极开展地方质量促进立法,现行显示,个案推动,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上海市质监局、江苏省质监局、南通市政府市人大等相关部门参与了本次调研。
2016年11月15日至19日,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主任钟真真、质检总局质量司、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有关专家一行赴上海市、江苏省针对《质量促进法》展开第二次立法调研。
本次调研是在第一次赴广东省调研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对质量技术服务性机构、农副产品业、工业产品制造业、建筑工程业等具有代表性的行业进行实地调研,同时与地方人大、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协会等进行座谈,充分听取相关立法建议和意见。
调研中,许新建强调,质量促进立法社会很关注,需求很紧迫,是从法律制度层面贯彻落实“三个转变”(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反映我国从“速度时代”进入“质量时代”的法律导向。质量促进法要把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与现有法律做好衔接,既要整体设计,也要填补空白,应当是激励型、合作型立法。上海、江苏两地表示,要积极开展地方质量促进立法,现行显示,个案推动,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上海市质监局、江苏省质监局、南通市政府市人大等相关部门参与了本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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