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糖和饼干。抽检样品共计753批次,其中合格750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食糖1批次(不合格项目:干燥失重、总糖分)。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糖和饼干。抽检样品共计753批次,其中合格750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食糖1批次(不合格项目:干燥失重、总糖分)。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 福建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4年第1期)(2024-03-20)
- 福建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2024年第1期,总第94期)(2024-03-20)
-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期)(2024-03-20)
- 浙江省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流通领域成品油及车用尿素质量抽检信息公示(2024-03-20)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3期)(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