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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6期)

2024年02月02日 10:26    信息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6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5大类食品,包括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计223批次。经检验,发现4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9%。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黄仁杰海鲜档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高明区荷城珍姐水果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中科英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华阳市场钟冠文销售的加州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中科英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荷城市场曾锦荣销售的鲈鱼(淡水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中科英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示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宣称功效的普通食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购买餐饮食品、外出或食堂就餐时应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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