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9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31批次,涉及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铁匠营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宁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鼓楼区葛洪美水产店销售的草鲫,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建康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生产的家乡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南京市六合区乔乔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市秦淮区李剑周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六、南京菜鲜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七、溧水区莹莹卤菜店销售的虎皮凤爪,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9期)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9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31批次,涉及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铁匠营连锁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宁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鼓楼区葛洪美水产店销售的草鲫,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建康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生产的家乡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南京市六合区乔乔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市秦淮区李剑周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六、南京菜鲜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七、溧水区莹莹卤菜店销售的虎皮凤爪,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9期)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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