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97万元!福建立案查处26起涉及防疫物资案
当前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产品质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据统计,5月14-20日一周内,福建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489人次,检查防疫物资企业216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起,处罚21起,罚没金额97.34万元。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全省开展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从4个方面入手推进。全面排查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在前期摸排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本辖区扩产、转产、新建非医用随弃式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企业动态,及时做好情况报送;全面加强质量抽检或风险监测,安排开展非医用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产品的质量抽检;全面开展质量监管和帮扶工作,采取召开生产企业质量约谈会、质量提升座谈会、业务培训会等措施,精准开展监管和帮扶;全面配合做好出口企业的质量管控和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巡查和行政审批名单,及时跟踪非医用随弃式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企业动态,更新管理名单,做到心中有数。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约谈会、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业务培训会、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在计量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密切与注册审批部门配合,摸清底数。调取全省获得红外体温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企业名单(截至5月10日共计54家),并对全省获证企业名单进行了梳理。通过省局一体化平台签报功能,对各设区市、平潭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计量部门部署开展红外体温计质量监管,提出工作要求。全省各级计量部门按照省局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切实开展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生产企业排查,做好计量帮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据统计,5月14-20日,全省共排查企业32家,从排查结果看,处于停产的企业达25家左右,停产的原因为无订单、配件不齐、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等。排查中未发现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生产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认证检测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全省口罩、防护服出口认证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省内365家口罩生产企业、34家防护服生产企业的摸查工作,其中涉及口罩出口企业152家、涉及防护服出口企业21家。同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认证检测条线加大防疫物资监管力度。5月14-20日,全省共出动人员66人次,对14家口罩、防护服、额温计等防疫物资企业进行了检查。认证检测监管部门发挥行政指导和宣传服务职能,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出台认证信息指南、警示提醒和政策宣传帮扶等方式向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宣传出口认证相关专业知识,引导企业通过合法渠道、正确方式办理出口认证。
在价格监管方面,福建全省价监条线迅速全面展开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防疫物资产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5月14-20日,全省价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15人次,检查防疫物资企业750家。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县两级成立了专项综合监管小组,督促指导基层所开展防疫物资价格检查,加大对防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推动价格违法案件快办快结,提升办案效率,增强执法威慑性。与此同时,各地价监部门重点强化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价格监控,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分析研判价格舆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控。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建立13个数据采集直报点,及时采集重点防疫物资平均价格样本,比对前期价格信息,分析研判价格趋势,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在消保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非医用口罩、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购进、成品销售台账登记是否完整,包装标识标注是否规范等内容。畅通接诉渠道,加强对经营者引导,畅通投诉举报和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
在信用监管方面,各地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查办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及市场主体进行归集公示,截至目前抗疫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共计9件,均已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在药械监管方面,福建省药监局实行严格检验审评,着眼于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对注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直接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对虽通过检验但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不合格的,也不予核发许可证书。实施精准监管。按照“审批一批、严管一批”的思路,对获批临时证企业,分4批印发《落实企业监管责任通知》,逐一公布企业产品风险点、检查要点,实行“一对一”定人定责,紧盯原料审核、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放行等重点环节,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福建药监局印发《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等通知,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福州、厦门、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联合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医用防护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行不间断巡查检查。
福建省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了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了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促进了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产品质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据统计,5月14-20日一周内,福建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489人次,检查防疫物资企业216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起,处罚21起,罚没金额97.34万元。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全省开展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从4个方面入手推进。全面排查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在前期摸排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本辖区扩产、转产、新建非医用随弃式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企业动态,及时做好情况报送;全面加强质量抽检或风险监测,安排开展非医用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产品的质量抽检;全面开展质量监管和帮扶工作,采取召开生产企业质量约谈会、质量提升座谈会、业务培训会等措施,精准开展监管和帮扶;全面配合做好出口企业的质量管控和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巡查和行政审批名单,及时跟踪非医用随弃式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企业动态,更新管理名单,做到心中有数。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约谈会、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业务培训会、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在计量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密切与注册审批部门配合,摸清底数。调取全省获得红外体温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企业名单(截至5月10日共计54家),并对全省获证企业名单进行了梳理。通过省局一体化平台签报功能,对各设区市、平潭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计量部门部署开展红外体温计质量监管,提出工作要求。全省各级计量部门按照省局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切实开展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生产企业排查,做好计量帮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据统计,5月14-20日,全省共排查企业32家,从排查结果看,处于停产的企业达25家左右,停产的原因为无订单、配件不齐、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等。排查中未发现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生产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认证检测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全省口罩、防护服出口认证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省内365家口罩生产企业、34家防护服生产企业的摸查工作,其中涉及口罩出口企业152家、涉及防护服出口企业21家。同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认证检测条线加大防疫物资监管力度。5月14-20日,全省共出动人员66人次,对14家口罩、防护服、额温计等防疫物资企业进行了检查。认证检测监管部门发挥行政指导和宣传服务职能,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出台认证信息指南、警示提醒和政策宣传帮扶等方式向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宣传出口认证相关专业知识,引导企业通过合法渠道、正确方式办理出口认证。
在价格监管方面,福建全省价监条线迅速全面展开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防疫物资产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5月14-20日,全省价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15人次,检查防疫物资企业750家。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县两级成立了专项综合监管小组,督促指导基层所开展防疫物资价格检查,加大对防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推动价格违法案件快办快结,提升办案效率,增强执法威慑性。与此同时,各地价监部门重点强化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价格监控,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分析研判价格舆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控。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建立13个数据采集直报点,及时采集重点防疫物资平均价格样本,比对前期价格信息,分析研判价格趋势,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在消保监管方面,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非医用口罩、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购进、成品销售台账登记是否完整,包装标识标注是否规范等内容。畅通接诉渠道,加强对经营者引导,畅通投诉举报和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
在信用监管方面,各地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查办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及市场主体进行归集公示,截至目前抗疫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共计9件,均已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在药械监管方面,福建省药监局实行严格检验审评,着眼于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对注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直接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对虽通过检验但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不合格的,也不予核发许可证书。实施精准监管。按照“审批一批、严管一批”的思路,对获批临时证企业,分4批印发《落实企业监管责任通知》,逐一公布企业产品风险点、检查要点,实行“一对一”定人定责,紧盯原料审核、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放行等重点环节,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福建药监局印发《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等通知,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福州、厦门、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联合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医用防护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行不间断巡查检查。
福建省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了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了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促进了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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