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取得新进展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徽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自2020年11月开始,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市场是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重点主体是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重点检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
此次联合专项行动,形成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合力,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1年1月5日,全市共查处相关案件69件,其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3件,生产经营过期食品案件15件,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案件1件,生产经营“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案件2件,其他案件48件,罚款7.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9万元,查扣违法产品50公斤。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徽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自2020年11月开始,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市场是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重点主体是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重点检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
此次联合专项行动,形成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合力,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1年1月5日,全市共查处相关案件69件,其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3件,生产经营过期食品案件15件,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案件1件,生产经营“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案件2件,其他案件48件,罚款7.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9万元,查扣违法产品5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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