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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运输假烟 男子获刑两年半

2021年07月24日 16:13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jl/202107/350113.html

明知所承运的货物是假烟,却因一时利欲熏心,心存侥幸接下了单子,万万没想到被逮个正着,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非法买卖烟丝,仍同意提供运输帮助,并与上线商定运费为23000元。2020年10月13日,被告人王某预收10000元运费后,驾驶装有烟丝的货车,并临时雇佣驾驶员周某自黑龙江往福建漳州方向运送。2020年10月17日,该货车沿厦沙高速途经沙县进入秀村服务区时,沙县烟草专卖局和沙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当场查扣货车及车上装载的烟丝345袋,被告人王某见状逃离现场。经过磅清点,货车装载的烟丝净重8838.25千克。经沙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烟丝被查扣时价值为435902元。2020年11月23日,被告人王某为处理车辆被扣押事宜,前往公安机关。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退出违法所得款10000元。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明知他人非法买卖烟丝仍为其提供运输帮助,运输涉案烟丝价值435902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态度和社会的危害程度,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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