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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申公司商标被安徽省工商局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2013年04月09日 08:17    信息来源:http://www.lpgcompressor.com/news/list.asp?news_id=117

近期,根据《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安徽省工商局对2012年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的757家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辉隆”等576件商标通过材料审查。作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安徽省鸿申压缩机有限公司,其商标被安徽省工商局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安徽省鸿申压缩机有限公司(原名:蚌埠市鸿申特种气体压缩机厂)成立于2003519日,2005428日取得“鸿申”注册商标,是由50余年设计、制造经验的原蚌埠压缩机总厂北厂改制产生。“鸿申”商标2006年—2011年连续荣获“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和“安徽省自主创新名优品牌”称号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一级供应证等多种证书。拥有实用专利三项、外观专利四项、同意授权发明专利三项,待批发明专利和实用专利各一项。于201211月获得高新科技企业批准发证,是安徽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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