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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57号公告

2004年04月1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6号令),经河北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泊头鸭梨、乌牛早茶、桐河鸭蛋、卢氏连翘、隆回金银花、隆回龙牙百合、增城丝苗米、涪陵榨菜、通江银耳、平利绞股蓝、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南京雨花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原产地域产品名称 地方政府提议拟划定的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 申报文件 有关产品标准 异议期
1 泊头 鸭梨 河北省泊头市境内洼里王、齐桥、泊镇、王武等 6个乡镇 《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泊头鸭梨实施原产地域保护的请示》(泊政请 [2004] 4号) 泊头市地方标准 DB130981/T04-2000《泊头鸭梨果园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 3个月
2 乌牛 早茶 浙江省永嘉县现辖行政区域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划定乌牛早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产区的请示》(永政 [2003] 21号)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404.1-2003 《商品茶》 3个月
3 桐河 鸭蛋 河南省唐河县桐河乡现辖行政区域 《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唐河县桐河乡桐蛋(咸鸭蛋)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唐政请 [2002] 17 号) 唐河县地方标准 DB411325/T010-2003《桐河鸭蛋 蛋鸭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个月
4 卢氏 连翘 河南省卢氏县现辖行政区域 《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卢氏连翘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 (卢政文 [2004] 22号) 河南省卢氏县地方标准 DB411224/T1-2004《卢氏连翘质量技术规范》 3个月
5 隆回 金银花 湖南省隆回县小沙江镇、虎形山瑶族乡、麻塘山乡、大水田乡、司门前镇、金石桥镇、鸭田镇、羊古坳乡等 8个乡镇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隆回金银花”原产地域范围的建议》 (隆政函 [2003] 43号)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XXX1-2003《隆回金银花标准》 3个月
6 隆回 龙牙 百合 湖南省隆回县现辖行政区域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隆回龙牙百合”原产地域范围的建议》(隆政函 [2003] 45号)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1XXX2-2003《隆回龙牙百合》 3个月
7 增城 丝苗米 广东省增城市现辖行政区域 《关于申请增城丝苗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增府函 [2003]29号) 增城市优质米生产基地公司企业标准 Q/(ZC)YZM 1-2002 《挂绿牌丝苗米系 列》 3个月
8 涪陵 榨菜 重庆市涪陵区现辖行政区域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涪陵榨菜原产地地域界定的通知》 (涪府发 [2003] 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1011-1998 《榨菜》 3个月
9 通江银耳 四川省通江县陈河乡、涪阳镇、回林乡、新场乡、青浴乡、板桥口乡、临江乡、砥坝乡、铁厂河乡、诺水河镇、平溪镇、铁溪镇、什字乡、朱元乡、新文乡、长坪乡、檬坝乡、河口乡、空山乡、永安镇、泥溪乡、沙坪乡、会家乡、钟凤乡、烟溪乡、碧溪乡、长胜乡、瓦室镇、浴溪乡、兴隆乡、药铺乡、毛浴乡、洪口镇、九层乡、松溪乡、澌波乡、董溪乡、中林乡、板凳乡、沙溪镇、盐井乡、凉风垭乡、文胜乡、胜利乡、至诚镇、龙凤场乡、长乐乡、愈家河乡、芝苞乡、唱歌乡、药洪乡、新建乡等 52个乡镇 《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通江银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通府 [2004] 43号) 通江县地方标准 DB511921/T4-2002 《无公害食品 通江银耳》 3个月
10 平利 绞股蓝 陕西省平利县长安、城关、兴隆、西河、女娲山、老县、三阳、大贵、洛河、广佛、八仙、正阳等十二个乡镇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平利绞股蓝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报告》 (平政字 [2003] 12号)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340-346-2004《无公害绞股蓝标准综合体》 3个月
11 凤县 大红袍花椒 (凤椒) 陕西省凤县双石铺、凤州镇、河口镇、平木镇、岩湾乡、坪坎镇、黄牛铺镇、红花铺镇、唐藏镇、南星镇、三岔镇、温江寺乡等十二个乡镇 《关于申报凤县凤椒大红袍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请示》(凤政字 [2003] 45号)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77-2002 《花椒》 3个月
12 南京 雨花茶 江苏省南京市城区的中山陵、雨花台烈士陵园,郊县的江宁、溧水、高淳、浦口、六合、雨花台区等 7个区县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南京雨花茶列为原产地产品保护的请示》(宁政发 [2003] 107号)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142-2001《南京雨花茶》 3个月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原产地域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备查。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管理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传真:(010)82260106;

E—mail: PeiXY@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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