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77号公告
2004年05月01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苏州西山杨梅(太湖绿牌)、苏州西山板栗(太湖绿牌)、苏州西山枇杷(太湖绿牌)、苏州西山银杏(太湖绿牌)生产企业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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