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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73号公告

2004年09月23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油锯等8类产品(见附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类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上述8类产品,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从即日起,依据有关文件延长有效期的上述产品的旧证书一律作废。

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1 油锯 油锯(短把)
油锯(高把)
油锯 锯链
油锯 导板
2 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板 锅炉用钢板
压力容器用钢板
低温压力容器用钢板
3 轴承钢材 轴承钢型钢
轴承钢钢管
轴承钢钢丝
渗碳轴承钢
4 磷肥 过磷酸钙
钙镁磷肥
钙镁磷钾肥
5 单缸柴油机 功率 ≤ 13.24kW
功率 > 13.24kW
6 搪玻璃设备 搪玻璃容器
搪玻璃搅拌器
7 公路桥梁支座 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
公路桥梁盆式橡胶支座
球形支座
8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中波调幅广播发射机
短波调幅广播发射机
数字音频广播发射机
调频广播发射机
调频广播差转机
电视发射机
电视差转机
多路微波分配系统
C频段功率放大器
Ku频段功率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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