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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208号公告

2006年12月28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批准对平凉金果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平凉金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平凉金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平凉金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凉金果”地域范围界定的函》(平政函[2005]1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山县、灵台县、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等6个区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富士系、秦冠、新红星。

(二)苗木培育。

以海棠、山定子、新疆野苹果做砧木,优良种条作接穗,利用嫁接法培育苗木。

(三)立地条件。

以黄绵土、黑垆土为主,土壤pH值7至8,地下水1.5m以下,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0.9%。

(四)栽培管理。

1. 栽植密度:每667m2(亩)种植不大于60株。

2. 授粉树配置:秦冠、金冠授粉品种与主栽品种的配比一般是1:4,采用隔行或混栽进行配置。

3. 土肥水管理:适时进行深翻改土、中耕,采用树冠下覆草、覆沙、果园生草等措施进行土壤管理。基肥于采果后落叶前施入,一般盛果期果园每667m2(亩)施4500kg以上有机肥。追肥每年至少3次,第一次在萌芽前后以氮肥为主;第二次在花芽分化及果实膨大期(6月中下旬)追施氮磷钾肥;第三次在果实生长后期以钾肥为主。最后一次追肥距果实采收期30天以前进行。果园依据墒情灌水2至3次,提倡滴灌、渗灌。

4. 病虫害防治: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按照平凉金果技术规程,适时对果园进行综合防治,最后一次施药距果实采收期最少30 天以上。

5. 树形与结构参数:主要采用自由纺锤形、改良纺锤形树形,树冠高度3.5m左右,每667 m2 (亩)留枝量6万至8万个,长、中枝比例小于15%,短枝比例大于85%。

6. 产量指标:每667 m2(亩)产果不超过3000公斤。

(五)采收与果实分级、包装、运输。

分期采收。果实采收后,就地预冷,分类分级贮藏。贮藏温度保持在-2至2℃,湿度大于75%。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项目品种
红富士
新红星
秦冠
大小
平均单果重250克
平均单果重220克
平均单果重260克
色泽
条红、片红
片红
片红
果形指数
≥0.85
≥0.85
≥0.9
着色面积
≥80%
≥85%
≥50%

2. 理化指标:

项目
品种
红富士 新红星 秦冠
硬度 ≥8.5kg/cm2 ≥6.0 kg /cm2 ≥6.5 kg /cm2
可溶性固形物 ≥14.5% ≥11.5% ≥13.5%
糖酸比 30__40 30__40 30__40
维生素c含量 ≥6.5 mg/100g ≥6.5 mg/100g ≥6.5 mg/100g

三、专用标志使用

平凉金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平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平凉金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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