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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第83号公告

2006年06月20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批准对澄迈苦丁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澄迈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澄迈苦丁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澄迈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澄迈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函》(澄府函[2004]18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东经109°45´--110°15´,北纬19°23´--20°01´的火山岩地区。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苦丁茶冬青(Ilex kudingcha C.J.Tseng)。

(二)立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的火山岩沙质土壤,pH值4.6至4.9之间,有机质含量≥1.2%。

(三)栽培管理。

1.种苗繁育方法:从优良野生母树上选取枝条,经扦插繁殖培育优质种苗。

2.苗木定植:每年1至3月或8至9月份定植;种植密度每公顷不大于3330株。

3.肥水管理:允许施用羊粪、牛粪、豆饼、水肥、微生物肥、飞机草、稻草等无污染有机肥,禁止使用化肥;灌溉用水为火山岩地下水。

4.鲜叶采摘:每年农历一月至十月,上午露水干后摘茶,雨天不采摘,嫩度要求在一芽5叶以内,初展,叶片完整,无异物、异味。

(四)加工工艺流程。

苦丁茶叶鲜叶→分选→摊晾→杀青→揉捻→手工条索状做形或机器自然条形状做形→干燥(水份含量≤7%)→成品分选→质检→包装→入库。

(五)质量特色。

1.感观特色:条形紧结或自然条状,香气清醇持久,汤色绿中透黄,味道先苦后甘,耐冲泡。

2理化指标:苦丁茶总皂甙含量≥18%,总黄酮含量≥13.1%,茶多酚含量≥16%,水浸出物≥45%,水不溶性灰分≤1.7%。

三、专用标志使用

澄迈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海南省澄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澄迈苦丁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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