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24号公告
关于批准对玉泉酒实施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玉泉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请示》(哈阿政呈[2007]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 酿酒用水:水取自保护区范围内的玉泉泉水,水质必须符合GB 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
2. 高粱:产于松花江畔,品质符合GB8231《优质高粱》标准。
3. 小麦:产于松嫩平原,品质符合GB1351《小麦》标准。
4. 稻皮辅料:产于松花江畔,要求稻壳新鲜,无霉烂、干燥、无污染、颜色呈金黄色。
5. 大曲:中高温曲。
(二)生产工艺。
要求浓、酱分型发酵、分型陈贮。
1. 浓香工艺:采用优质人工泥窖,以高粱为原料,小麦踩制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续楂混蒸60天发酵。半成品酒陈酿1年以上作为浓香基酒。并需要符合表1规定。
表1 浓香型半成品酒理化指标
项目名称
理化指标g/l
感 官 指 标
总酸(以乙酸计)
>0.8
清亮透明
窖香浓郁
绵甜醇和
清冽甘爽
尾净香长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2.0
己酸乙酯
1.0~2.5
乙酸乙酯
1.3~1.5
乳酸乙酯
1.5~1.8
丁酸乙酯
0.3~0.4
糠醛
0.2~0.3
乙缩醛
0.3~0.4
2.酱香工艺:水泥窖,整粮一次投料。大曲酱香六轮发酵,七次摘酒。要求高温润料、高温曲、高温堆积、高温摘酒,整粮多轮次30天发酵,前三轮用曲量平均占原料的18%至20%,后三轮采用高中温曲,半成品分轮次陈贮三年作为酱香基酒,并需要符合表2规定。
表2 酱香型半成品酒理化指标
项目名称
理化指标g/l
感 官 指 标
总酸(以乙酸计)
>1.0
清亮透明
(微黄)
酱香浓郁
醇和细腻
回味悠长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2.5
己酸乙酯
0.4~0.5
乙酸乙酯
2.0~3.0
乳酸乙酯
2.0~3.0
糠醛
0.3~0.4
乙缩醛
0.8~1.0
3. 勾调:浓酱比例为8:2 。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玉泉酒为浓酱兼香型白酒。闻香以浓香为主,浓酱协调,落口酱香明显;入口绵甜甘爽,口味柔顺,细腻。
表3玉泉酒 感官要求
项 目
优 级
一 级
色 泽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 气
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浓酱谐调的复合香、幽雅馥郁
具有较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浓酱谐调的复合香气、幽雅舒适
口 味
细腻丰满、绵甜爽净,香味谐调,余味悠长
较醇厚丰满、绵甜爽净,香味谐调,余味较长
风 格
具有本品突出风格
具有本品明显风格
2. 理化指标:
表4玉泉酒理化指标
项 目
优 级
一 级
酒精度(20℃)%vol
42°,45°,48°,52°
总酸(以乙酸计)g/L ≥
0.50
0.4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1.80
1.50
己酸乙酯g/L
0.60~1.80
0.50~1.50
正丙醇g/L
0.15~1.00
固形物g/L ≤
1.5
注1:以上系指60度蒸馏酒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时,按60度折算。
3. 卫生要求:
表5 玉泉酒卫生要求
项 目
指 标
甲醇,g/L ≤
0.4
杂醇油,g/L ≤
2.0
铅,mg/L ≤
1.0
锰mg/L ≤
2.0
注1:以上系指60度蒸馏酒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时,按60度折算。
三、专用标志使用
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玉泉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批准对玉泉酒实施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玉泉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请示》(哈阿政呈[2007]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料要求。
1. 酿酒用水:水取自保护区范围内的玉泉泉水,水质必须符合GB 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
2. 高粱:产于松花江畔,品质符合GB8231《优质高粱》标准。
3. 小麦:产于松嫩平原,品质符合GB1351《小麦》标准。
4. 稻皮辅料:产于松花江畔,要求稻壳新鲜,无霉烂、干燥、无污染、颜色呈金黄色。
5. 大曲:中高温曲。
(二)生产工艺。
要求浓、酱分型发酵、分型陈贮。
1. 浓香工艺:采用优质人工泥窖,以高粱为原料,小麦踩制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续楂混蒸60天发酵。半成品酒陈酿1年以上作为浓香基酒。并需要符合表1规定。
表1 浓香型半成品酒理化指标
项目名称 |
理化指标g/l |
感 官 指 标 |
总酸(以乙酸计) |
>0.8 |
清亮透明 窖香浓郁 绵甜醇和 清冽甘爽 尾净香长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
>2.0 |
|
己酸乙酯 |
1.0~2.5 |
|
乙酸乙酯 |
1.3~1.5 |
|
乳酸乙酯 |
1.5~1.8 |
|
丁酸乙酯 |
0.3~0.4 |
|
糠醛 |
0.2~0.3 |
|
乙缩醛 |
0.3~0.4 |
2.酱香工艺:水泥窖,整粮一次投料。大曲酱香六轮发酵,七次摘酒。要求高温润料、高温曲、高温堆积、高温摘酒,整粮多轮次30天发酵,前三轮用曲量平均占原料的18%至20%,后三轮采用高中温曲,半成品分轮次陈贮三年作为酱香基酒,并需要符合表2规定。
表2 酱香型半成品酒理化指标
项目名称 |
理化指标g/l |
感 官 指 标 |
总酸(以乙酸计) |
>1.0 |
清亮透明 (微黄) 酱香浓郁 醇和细腻 回味悠长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
>2.5 |
|
己酸乙酯 |
0.4~0.5 |
|
乙酸乙酯 |
2.0~3.0 |
|
乳酸乙酯 |
2.0~3.0 |
|
糠醛 |
0.3~0.4 |
|
乙缩醛 |
0.8~1.0 |
3. 勾调:浓酱比例为8:2 。
(三)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玉泉酒为浓酱兼香型白酒。闻香以浓香为主,浓酱协调,落口酱香明显;入口绵甜甘爽,口味柔顺,细腻。
表3玉泉酒 感官要求
项 目 |
优 级 |
一 级 |
色 泽 |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
|
香 气 |
具有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浓酱谐调的复合香、幽雅馥郁 |
具有较浓郁的己酸乙酯为主体、浓酱谐调的复合香气、幽雅舒适 |
口 味 |
细腻丰满、绵甜爽净,香味谐调,余味悠长 |
较醇厚丰满、绵甜爽净,香味谐调,余味较长 |
风 格 |
具有本品突出风格 |
具有本品明显风格 |
2. 理化指标:
表4玉泉酒理化指标
项 目 |
优 级 |
一 级 |
酒精度(20℃)%vol |
42°,45°,48°,52° |
|
总酸(以乙酸计)g/L ≥ |
0.50 |
0.40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
1.80 |
1.50 |
己酸乙酯g/L |
0.60~1.80 |
0.50~1.50 |
正丙醇g/L |
0.15~1.00 |
|
固形物g/L ≤ |
1.5 |
|
注1:以上系指60度蒸馏酒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时,按60度折算。 |
3. 卫生要求:
表5 玉泉酒卫生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甲醇,g/L ≤ |
0.4 |
杂醇油,g/L ≤ |
2.0 |
铅,mg/L ≤ |
1.0 |
锰mg/L ≤ |
2.0 |
注1:以上系指60度蒸馏酒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时,按60度折算。 |
三、专用标志使用
玉泉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玉泉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10-18)
- 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公示公告(2019-08-01)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中匹可硫酸钠的测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9-07-08)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2019-07-08)
- 2019年第7号国家标准公告(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