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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91号公告

2011年06月18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注销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注销原因
1 奎屯松本工贸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容器 QS65-10201-00678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2 新疆百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容器 QS65-10201-01268 不再生产许可产品,企业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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