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14号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度
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33号令),定于2012年11月25日举行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可注册为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或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证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以作弊论处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见附件)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可在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报检员资格考试网站(www.bjy.net.cn)下载。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根据考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考试工具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二》入场,但不得在书中夹带任何资料,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六、报名方式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到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报考资格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16日。
报名网址:www.bjy.net.cn。
(二)报考资格确认。
1.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9月17日至28日(双休日除外),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3)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3.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检员资格考试网(www.bjy.net.cn)及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信息。
七、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八、监督举报
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可向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质检总局
2012年8月10日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度
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33号令),定于2012年11月25日举行2012年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业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可注册为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或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证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以及相关考试,以作弊论处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见附件)规定的内容。考试大纲可在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和报检员资格考试网站(www.bjy.net.cn)下载。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根据考试需要,允许考生携带考试工具书《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二》入场,但不得在书中夹带任何资料,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六、报名方式
报检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到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报考资格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16日。
报名网址:www.bjy.net.cn。
(二)报考资格确认。
1.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9月17日至28日(双休日除外),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3)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3.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检员资格考试网(www.bjy.net.cn)及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信息。
七、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八、监督举报
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可向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质检总局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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